网传“白马进地铁”系虚构

最近有个短视频在网上传得沸沸扬扬,内容是一个男的牵着一匹白马进了地铁,配上文字说马没油了坐个地铁。定位显示是在陕西省西安市。网友们议论纷纷,都在讨论动物能不能进地铁,还有地铁管理是不是有问题。他们也怀疑这个视频是不是真的。我专门去查了一下,发现视频发布者最近几天一直在发类似的内容,都没写这是虚构的还是拍戏用的。互动数据还挺高的。有网友问他是不是真的,他一开始也没怎么澄清。后来我查到这个视频的拍摄地点其实不是西安地铁运营的地方,而是在西安市某个影视基地拍的微短剧。基地的负责人李女士告诉我,他们那里有好多像地铁这样的场景,站名都是假的。视频是第三方摄制组在那里拍戏的时候拍的,那匹马是个动物演员。李女士说他们拍戏前都做好了防疫、安全和卫生的准备工作,所以拍戏本身是合法的。但这个视频是那个发布者自己发到网上去的,用了容易让人误解的文案和定位。发布者贺先生自己承认了,他是渭南一家马场的老板,那天带马去西安拍商业短剧。他说自己没真的牵着马进西安地铁,发的时候也没说具体是哪条线。法律专家就这个问题批评得挺厉害。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的付建律师指出,国家网信办和各大短视频平台都有规定,创作者用剧情演绎方式制作虚构内容时,必须在明显的地方标出来是虚构的。贺先生知道是拍戏的内容却没标出来,涉嫌违反平台规则。如果因为没标导致大家误解,传播范围变大了,账号可能会被处罚,甚至可能因为扰乱网络秩序而被罚款。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的赵良善律师进一步分析说,这种行为可能不能立刻认定是造谣,但是通过设定地理位置、添加话题、配暗示性文案等手段误导大家。如果这视频传播广了引起大家对西安地铁管理的严重质疑,损害社会声誉或者影响公共秩序,相关负责人可能会被治安管理处罚法管起来。 赵良善强调短视频创作不能以“没说自己实拍”为借口打擦边球,它呈现出来的社会影响才是判定责任的关键。这次事件反映出现在微短剧这类新兴影视业态在拍摄制作和宣传物料管理上还有待规范。拍摄基地作为提供场地的一方虽然不能完全管住合作方的网络行为,但如果知道可能误导大家了还是有责任去澄清说明一下的。李女士说她已经在评论区解释过了。 到目前为止短剧摄制方还没回应这件事。原视频还在部分平台传着呢,评论区有很多质疑、澄清和讨论。“白马进地铁”风波看起来像是因为拍摄花絮引起的误会,但其实涉及到网络信息生态治理的深层问题。 短视频发展这么快的时候创作自由和社会责任要一起走。明确标名虚构内容是创作者必须做的事也是维护清朗网络空间保障公众知情权的基本要求。相关平台、制作机构和个人创作者都得加强法律意识和规范意识别搞那种为了流量误导人的短视行为。只有大家都负起责任来才能推动网络视听行业在创新和规范的轨道上稳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