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金融法院终审厘清健康告知边界:询问表述不清导致拒赔,保险公司应承担不利后果

2022年8月,35岁的黄女士为自己投保了一份50万元的重疾险产品。两年半后,她被确诊为肺腺癌,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令其意想不到的是,保险公司以"投保人隐瞒母亲乳腺癌病史"为由做出拒赔决定,这个拒赔决定将黄女士推向了法律诉讼之路。 案件的焦点在于健康告知的有效性。保险公司声称,其投保单中明确询问了被保险人"是否患有遗传性疾病",而黄女士在填写问卷时未主动提及肿瘤家族史。但黄女士则坚持,她已向保险经纪人口头说明了母亲的乳腺癌病史,对方当时表示"不影响承保"。 北京金融法院经审查查明了关键事实。首先,保险公司的健康告知存在表述不当。电子投保单仅笼统地询问"被保险人是否患遗传性疾病",并未单独列出"肿瘤家族史"这一具体项目,两个概念在医学和保险学上并不完全等同。其次,保险合同中对"遗传性疾病"的定义范围不够清晰,未能涵盖肿瘤家族史的情形。再次,黄女士在投保过程中确实向经纪人告知了母亲的病史,而经纪人并未拒绝承保或要求继续说明。 法院认为,这起案件反映出保险行业在"询问告知主义"框架下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我国保险法的涉及的规定,保险公司对投保人的询问事项应当范围合理、表述清晰。当询问涉及专业术语时,保险公司应当主动提示和说明,不能利用普通消费者对专业概念的理解偏差来设置陷阱。若因询问表述的歧义导致投保人理解偏差,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应当由保险公司承担。 此外,法院还指出,保险公司未在法定的两年内行使合同解除权,该案应当适用"不可抗辩条款"的规定。黄女士已经充分履行了如实回答询问的义务,不构成故意隐瞒或欺诈。保险的本质是风险共担和互助,而非保险公司与投保人之间的"文字游戏"。 经过诉讼,法院做出终审判决:保险公司应当支付黄女士50万元理赔款,并退还其已缴纳的6454元保费,保险合同继续有效。 这一判决得到了法律专家的高度认可。中国政法大学保险法研究中心的专家表示,该判决并非纵容投保人的隐瞒行为,而是守护交易的公平性。它给保险行业划出了明确的红线:问得清楚,才能要求答得明白。这要求保险公司在设计投保问卷时更加谨慎,在销售过程中更加透明,而不是依赖于消费者对专业术语的理解不足来规避风险。 该案对保险消费者也具有重要启示意义。投保人在购买保险时应当与经纪人的沟通全程留下证据,对投保单中的模糊表述要求书面解释,不能仅凭口头承诺。同时,投保人应当逐字核对健康告知栏目,确保准确理解每一项询问的具体含义。若遇到拒赔,投保人不应轻易放弃,而应当主动索要拒赔的书面理由,向银保监会投诉,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这份判决不仅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更明确了保险行业的服务标准。保险本应是抵御风险的保障,而非充满陷阱的文字游戏。只有当每份保单都建立在清晰透明的沟通基础上,才能真正实现风险共担的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