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西北部的山区,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首创了“伢依三善”的工作方法,这个创新不仅体现了“枫桥经验”,也融入了当地民族文化,成为边疆民族地区基层治理的新典范。罗城县人民检察院把“枫桥经验”和当地实际结合,用仫佬族的问候语“伢依”,创建了一个友善的工作室。这一做法让检察机关更深入地参与社会治理,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三年来,这个检察院通过内部协同,成功化解了42起信访案件。他们把修复社会关系和促进和谐放在办案的重要位置上。无论通过刑事和解、民事调解还是行政争议解决,都力求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三年里有22起案件因为政治、社会和法律效果统一而被评为优秀案件。他们推行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和包案办理机制,三年来通过领导包案推动化解重点矛盾纠纷24件。为了给因案致困的群众送去关怀,检察院发挥司法救助的作用,三年来救助了127人,发放救助金98.6万元。这个检察院还将听证会开到乡镇、村屯,让群众亲眼见到、亲耳听到司法活动。他们对轻微刑事案件进行严格依法处理,三年来不批捕89人、不起诉167人。为了消除语言障碍,他们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立多民族语言接待窗口,并且提供“四个一”服务标准。他们积极引入专业力量帮助信访群众,组织干警深入全县142个村(社区)排查矛盾纠纷。在生态环境、校园安全等重点领域深挖风险隐患,三年来发出检察建议110份。这个检察院依托“凤凰工作室”未检品牌构建未成年人支持体系,三年来救助被侵害未成年人17名,发放救助金19.4万元,进行心理疏导117次。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的实践表明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民族地区检察工作中有深厚的土壤和广阔空间。“伢依三善”工作法是检察机关坚持人民至上的具体体现。这个做法通过检察履职的小切口做好了促进基层稳定和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大文章。它为边疆民族地区探索中国式现代化治理路径提供了有益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