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部署专项监督行动 重拳整治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乱象

当前执法司法领域的趋利性乱象,正迎来力度空前的制度整治;最高检最新通报显示,2025年专项监督工作已有效遏制违规异地执法、滥用刑事手段介入经济纠纷等突出问题。一些地方通过违法“查扣冻”等方式,把公权力异化为部门或个人牟利工具,风险已呈链条化外溢:直接侵害企业财产权、扰乱经营预期;更深层的后果是削弱司法权威,进而影响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健康运行。 这类问题的形成有其制度背景。部分地区财政保障不足,诱发执法部门“办案创收”冲动;案件管辖标准不够清晰,给权力滥用留下空间;监督机制分散,导致问题发现不及时、纠偏不充分。更需警惕的是,地方保护主义与部门利益叠加,形成封闭的利益链条,使正常执法活动发生变形走样。 党中央对此持续保持高压态势。自202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以来,公检法系统同步推进规则完善:公安部细化涉企案件立案标准,最高法完善商事案件审理规程,最高检搭建涉案财物处置阳光平台。统计显示,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企业涉法投诉量同比下降37%,司法公信力满意度提升12个百分点。 构建长效机制仍需持续推进制度创新。权力约束上,多地试点“三重审批”机制,对涉企强制措施实行办案部门、法制部门、分管领导三级审核。江苏等地上线执法监督大数据平台,实现从立案到执行的全程留痕。监督体系整合也在加快推进,浙江推行“法治营商环境观察员”制度,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纳入监督网络,并与检察机关巡回检察机制衔接,形成多层次防控。 制度关键在落实。近期通报的某省公安厅原副厅长干预经济纠纷并被“双开”的案例,显示问责绝非虚置。专家指出,下一步应完善执法人员职业伦理规范,健全终身追责机制,并通过强化财政保障,削弱执法部门的创收动机,从源头压缩权力寻租空间。

营商环境好不好,既看政策力度,更看法治成色;对趋利性执法司法持续亮剑,不只是对个案的纠偏,更是在重申权力边界、强化法治原则。只有让每一次执法司法都在阳光下运行、每一项权力都在制度内行使,才能以稳定、可预期的规则体系稳住企业信心,夯实高质量发展的法治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