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以行政审判促争议实质化解 推动“案结事了”迈向“政通人和”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城市建设步伐加快,行政争议案件呈现数量增长、类型多样、化解难度大等特点。

传统的"一判了之"模式虽能实现程序正义,但往往难以从根本上化解矛盾,部分案件甚至出现"案结事不了"现象,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面对这一现实问题,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动作为,深入分析行政争议产生的深层次原因。

该院发现,许多行政纠纷涉及历史遗留问题,当事人诉求复杂多元,单纯依靠司法裁判难以满足各方合理期待。

同时,行政机关与当事人之间信息不对称、沟通渠道不畅通等因素,进一步加剧了矛盾对立。

为破解这一难题,哈尔滨中院创新工作机制,在市司法局设立"行政法官工作室",将司法触角前移至行政复议环节。

今年3月,某美术品厂职工因征收补偿问题申请行政复议时,派驻法官朝之悦及时介入,通过搭建沟通平台、多方协调会商,最终促成街道办与城市更新局就700余万元补偿款达成一致,实现了争议的快速化解。

在此基础上,该院进一步扩大解纷范围,构建"法院+区县政府+区县司法局+职能行政机关"的多元联动格局。

针对一起因强制拆除引发的国家赔偿案件,法官齐旭采取"层级穿透式"调解方式,推动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多部门参与的专项工作组,最终促成当事人与政府达成400万元分期履行的调解协议,化解了多年积怨。

这一创新实践取得显著成效。

数据显示,通过前置化解和多元联动,相关行政争议案件的实质性化解率大幅提升,当事人满意度明显提高。

更重要的是,这种做法有效减少了行政机关败诉率,提升了行政执法水平,为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法治氛围。

专家认为,哈尔滨中院的探索实践体现了新时代司法理念的深刻变化,从单纯的"定分止争"向"案结事了人和"转变,既维护了司法权威,又促进了社会治理现代化。

这一模式的推广应用,对于完善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当前,该院正在总结经验做法,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探索建立更加科学高效的行政争议化解体系。

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司法保障、社会参与的多元共治格局。

哈尔滨的实践表明,新时代行政审判不应止于是非判定,更应成为社会治理的"调节阀"和"减压器"。

当司法机关主动延伸职能,行政机关积极担当作为,那些盘根错节的历史遗留问题方能抽丝剥茧,最终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这既是对"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生动诠释,也为全国行政争议源头治理提供了可复制的龙江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