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审判的良知》

美国先民那时候还真是傻得可以,搞出撒旦跟女巫这种东西吓唬自己,光说是愚昧也不对。眼看着西班牙人在南美洲轻轻松松就搞到了大把财富,英国人心里肯定不舒服,也想通过殖民去捞金。结果南美那块肥肉早被西班牙还有葡萄牙分完了,能插进去的手就不多了。没办法,他们把贪婪的目光转向了北美洲。 这时候英国国内新教跟清教跟天主教那帮人吵得凶得很,新教的那些人想躲开这些乱七八糟的宗教纠纷,去远方找个清净的地儿重新过日子。正好趁着这个机会,英国政府就同意让他们这群人去北美闯荡。大家伙儿心里琢磨,肯定是撒旦在搞鬼才弄得大家这么难受。这种想法现在听着是挺可笑的,遇到难处不想着怎么解决现实问题,就把账算到上帝头上。 在这种鬼思想的指导下,大家开始疑神疑鬼,觉得周围全是坏人。啥怪病的小孩、行为奇怪的妇女、甚至有些男人跟狗也都被怀疑成女巫。那阵子住在殖民地的人简直是天天提心吊胆,生怕稍微出点岔子就被抓去审判了。 最逗的是大家伙儿都停不下来这种莫名其妙的狂热。直到1692年,有本书叫《论审判的良知》流传开来。书里提出了两个新规矩:一个是宁可放过十个真的女巫也不能冤枉一个无辜的人;另一个是像做梦梦见撒旦这种灵异的事不能拿来当证据用。这两个规矩一出来,猎巫运动立马就冷清下来了。毕竟哪里有什么女巫嘛?那些稀奇古怪的现象全是大家心里害怕造成的。 从把印第安人当成撒旦的徒子徒孙,到把女巫看成魔鬼的化身,早期的英国殖民者甚至后来的美国先民简直是糊涂透顶。他们完全陷在宗教的迷雾里走不出来。不过从当时的历史背景看,这也不能全怪他们没脑子。面对新大陆的一堆烂摊子,英国人只能靠信神过日子。这种盲目信神的毛病让他们遇到问题不找实际办法解决,非得用那些玄乎的神学去解释现象。所以印第安人就成了替罪羊的撒旦代理。 这种靠着信仰来支撑的精神状态最后导致他们完全看走眼了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