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泰宁创新文明实践模式 积分制激发村民自治活力荣膺全国文明城市

问题:一段时期以来,不少乡村在环境整治、公共秩序、邻里关系等方面存在“反复性”难题:硬件短板制约居住舒适度,乱堆乱放、污水治理、河道脏乱等影响村容村貌;同时,部分群众参与治理的积极性不足,出现“干部干、群众看”“一阵风、易反弹”等现象。

如何把文明创建从阶段性攻坚转化为日常习惯,成为基层治理面临的现实课题。

原因:泰宁的探索表明,问题背后既有基础设施欠账的历史因素,也有治理方式与激励机制不足的现实因素。

一方面,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涉及雨污分流、道路硬化、房屋立面整治等系统工程,单靠临时性整治难以解决“看得见的脏乱差”;另一方面,若缺乏可持续的制度安排与群众可感可得的激励,文明倡导容易停留在口号层面,难以沉淀为稳定的社会规范。

此外,乡村社会结构变化、外出务工增多,也使“谁来管、怎么管、管到什么程度”的治理命题更为复杂。

影响:在泰宁县上青乡崇际村,这一难题通过“硬件提升+机制创新+组织动员”逐步破解。

村里持续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空间品质提升,使过去坑洼不平、杂物堆放、家禽散养等带来的脏乱现象得到系统治理,河道与岸线环境同步改善,村庄整体面貌从“整治”迈向“景观化”“可游可居”。

更重要的是,群众的行为方式发生变化:比庭院整洁、比环境维护、比家风文明逐渐成为新的“村内共识”,文明从“外在要求”转为“内在自觉”。

治理效能的提升也带来更广泛的社会效益——邻里关系更和睦,公共事务更易达成共识,村庄对产业发展与乡村旅游的承载力增强。

崇际村获评全国文明村、乡村振兴示范村等称号,成为泰宁文明乡风建设成效的缩影。

对策:泰宁推进文明创建的做法,突出三点可复制的治理逻辑。

其一,以基础设施补短板夯实文明“落脚点”。

环境改善不是简单清扫,而是以雨污分流、道路改造、庭院整治等系统工程提升公共服务与生活品质,让群众先“住得更舒心”,文明才能更易落地。

其二,以积分制等机制创新把“软约束”转为“硬抓手”。

崇际村推行“美丽庭院”积分管理,由考评小组按卫生、绿化、杂物摆放等进行月度评价并公开,积分可兑换生活用品和农特产品。

其本质是把抽象的文明要求量化为可执行、可对照、可持续的日常标准,通过公开透明形成正向激励与相互监督,推动治理从行政推动向群众自治延伸。

其三,以志愿服务组织化推动参与常态化。

当地巾帼志愿服务队伍从环境维护扩展到宣传宣讲、矛盾调解等事务,让“参与治理”变成可进入、可持续的社会行动。

志愿服务的价值不仅在于补位公共服务,更在于重建基层共同体纽带,促进规则意识、公共精神与互助文化的回归。

在县域层面,泰宁把文明礼仪教育、先进典型培育与治理机制创新相结合,通过讲座宣讲、典型事迹传播等方式涵养崇德向善氛围,并以成体系的治理机制破解农村“三乱”等顽疾,实现文明创建由点到面、由城到乡的延伸。

今年5月,泰宁县获授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称号,折射出其文明创建已从“创建指标驱动”走向“治理能力提升驱动”。

前景:面向下一阶段,泰宁将“全国文明城市”作为新起点,关键在于推动创建成果制度化、常态化、可持续。

一是进一步巩固城乡一体推进格局,把公共服务、环境治理、基层协商等纳入长期治理体系,防止“重创建、轻管理”。

二是把文明建设同产业发展、文旅融合、社区治理相衔接,让文明成为吸引人才回流、促进消费和提升县域竞争力的“软实力”。

三是持续完善群众参与渠道,强化公开透明与法治化、德治化、自治相结合的治理路径,推动“文明城市”向“城市文明”深化,以更高标准回应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

文明创建非一时之功,贵在久久为功。

泰宁的实践表明,当治理创新与群众需求同频共振,文明便不再是墙上的标语,而成为流淌在生活细节中的基因。

从“盆景”到“风景”,这片土地正在书写更多关于美与善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