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纪检监察组、湖北省纪委监委通报,日前——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纪检监察组、湖北省襄阳市监委对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机构恢复与处置司原一级巡视员刘炜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调查显示,刘炜理想信念动摇,背离初心使命,违反组织纪律,干部人事等事项上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利;违反廉洁纪律,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借款,并将应由本人承担的费用转由他人支付。其还利用职务便利,在银行贷款、股份转让、承揽清算审计业务、职工录用诸上为对应的人员提供帮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已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其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 原因—— 金融监管部门处于资源配置与风险处置的关键环节,涉及准入审核、机构风险处置、市场化重组、资产清收、专业服务机构遴选等事项,权力集中、专业门槛高、利益关联密集。一旦个别干部纪法意识薄弱,公共权力就可能被异化为谋私工具:一是将“行业资源”当作“个人筹码”,在贷款、股权交易、业务承揽等环节进行利益输送;二是以“人情往来”掩盖“权钱交易”,通过借款、代付等方式规避监督、变相获利;三是在干部选用、员工录用等领域突破底线,破坏组织原则与公平环境。该案也提示,权力运行关键点、廉政风险高发点仍需深入完善制度和约束机制,持续加强对“一把手”和关键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 影响—— 金融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撑,监管公信力是维护市场秩序、防范系统性风险的基础。此类违纪违法行为不仅损害监管部门形象,也可能引发多重外溢风险:其一,干扰金融资源合理配置,扭曲信贷投向与市场交易秩序,造成不公平竞争;其二,影响风险处置和机构改革的专业性与独立性,削弱政策执行效果;其三,破坏选人用人风气,增加“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的隐患;其四,诱发监管套利和道德风险,削弱社会对金融治理的信任。依法依纪严肃处理,有助于释放从严惩治的明确信号,推动金融领域政治生态和行业生态持续净化。 对策—— 围绕金融监管权力运行特点,应从制度、监督与文化多向发力:一是紧盯“关键事”。对贷款审批影响链条、股权转让合规把关、风险处置与清算审计项目遴选、招聘录用等高风险事项,完善权力清单和流程控制,强化全流程留痕与可追溯管理。二是管住“关键人”。加强对关键岗位干部的日常监督和离任审计,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廉洁从业规定和“亲清”政商关系要求,严禁以借款、代付等方式变相获利。三是用好“关键招”。推动纪检监察监督与审计监督、巡视巡察监督、行业监管数据监测协同联动,提高发现问题的精准度和穿透力。四是强化“以案促治”。在案件查办基础上排查制度漏洞、完善内控机制,形成从个案惩治到系统治理的闭环,做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 前景—— 当前,金融领域反腐败持续推进,并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相互促进。随着监管制度健全、科技赋能监督手段逐步强化,以及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穿透式监管持续加强,权力寻租空间将进一步收缩。可以预期,金融监管系统将坚持从严基调,在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的同时,更加注重源头预防和制度建设,推动监管队伍政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为金融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
刘炜案件的查处再次提醒金融监管系统党员干部,权力来自人民,必须用于公共利益。任何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行为,都将受到党纪国法严肃追究。金融监管部门作为维护金融安全的重要力量,应深入筑牢廉政防线,加强自我约束,确保权力在制度框架内规范运行,为金融改革发展营造清朗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