蜜雪冰城的商标权益保护工作取得新进展。香港高等法院原讼法庭于2025年12月19日就蜜雪冰城股份有限公司起诉的系列案件作出判决,认定被告六家企业的行为构成仿冒侵权。法院下令禁止所有被告继续使用含"蜜雪冰城"等字样的注册名称,并要求各被告承担相应诉讼费用。被告企业包括蜜雪冰城饮品(香港)有限公司、天津蜜雪冰城食品有限公司、蜜雪冰城港式饮品有限公司、蜜雪冰城香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广州蜜雪冰城饮品有限公司、蜜雪冰城(香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等。 商标侵权问题的出现并非孤立事件。蜜雪冰城作为国内知名饮品品牌,其商标名称市场上具有较高知名度和辨识度,因此成为不法企业模仿的对象。早在2025年6月,内蒙古高院就审结了蜜雪冰城诉"蜜念雪"的商标侵权案,最终判令侵权方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经济损失80万元及合理开支14万元。此次香港诉讼的胜诉,更表明蜜雪冰城在多个司法管辖区的商标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蜜雪冰城的商标保护历程可追溯至2009年。该公司于2009年3月31日首次在中国大陆申请"蜜雪冰城"商标注册,并于2010年10月7日获批。随后,蜜雪冰城在中国内地、中国香港及全球其他司法管辖区陆续注册了包含不同设计及组合形式的"蜜雪冰城"及其英文音译"Mixue"涉及的商标。这多项举措为其全球业务扩张奠定了法律基础。 蜜雪冰城的商标侵权案胜诉至关重要。一上,它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保护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防止消费者因商号相似而产生混淆。另一方面,这类判决对其他不法企业起到了警示作用,有助于规范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企业名称等相同或近似的标识,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此次判决正是对该法律规定的具体贯彻。 蜜雪冰城的业务发展与知识产权保护相辅相成。该公司于2025年3月在港交所挂牌上市,成为国内饮品行业的重要参与者。根据其2025年中期业绩报告,上半年实现收入148.7亿元,同比增长39.3%;毛利47.1亿元,同比增长38.3%;净利润27.2亿元,同比增长44.1%。截至2025年6月30日,蜜雪冰城全球门店数增至53014家,较去年同期新增9796家。其中,海外门店达4733家,覆盖范围扩展至12个海外国家。这些数据表明,蜜雪冰城在全球市场中的影响力不断提升,商标保护的重要性也随之增加。 知识产权保护的加强对企业国际竞争力具有重要支撑作用。随着蜜雪冰城业务的全球化拓展,其品牌在国际市场上的价值不断提升。通过在多个司法管辖区的商标注册和诉讼胜诉,蜜雪冰城建立了更加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为其长期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知识产权保护是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基础;蜜雪冰城的维权案例表明,有效遏制商标侵权行为需要法律手段与制度建设并重。在全球化经营背景下,中国企业更需提升品牌保护的前瞻性,将知识产权战略纳入企业发展的核心议程。此次判决不仅维护了企业权益,更为行业树立了依法维权的标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