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两村民非法猎捕华南梅花鹿被判刑1年2个月

2023年10月到2024年1月期间,杭州市临安区的方某、周某,明知浙江清凉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里有华南梅花鹿出没,还特意商量好要去狩猎。他们把4个弹簧捕猎套和信号发射装置放在保护区内,结果导致2只华南梅花鹿被抓住并杀害。其中一只还是种群扩繁试验样本。到了2024年5月,方某和周某因为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法院判刑1年2个月,每人还得交8000元罚金。这个案子让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在2025年4月提起了公益诉讼。检察院希望让这两个人共同赔偿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60000元,还有36000元的惩罚性赔偿金。同时也要求他们在省级以上的新闻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中国民法典规定,故意破坏生态的人,如果造成严重后果的话,可以给惩罚性赔偿。这次案件主要争论的就是这两个人应不应该给惩罚性赔偿金,还有金额到底是多少。 6月4日是“世界环境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这个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案。这起案子是在刑事治罪之后进行的。法官判决被告方某和周某承担36000元的惩罚性赔偿金,这笔钱专门用来资助浙江清凉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野生动物的科研保护工作。 浙江清凉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华南梅花鹿核心种源地,非常有科研价值。可是当地两个村民为了满足口腹之欲非法猎捕华南梅花鹿,给生态造成了很大的损害。 这次诉讼中争议最大的是被告是否应该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和数额问题。法院查明事实后认为这两个人知道有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出没,还故意投放捕猎套导致严重后果违反了法律规定符合民法典中惩罚性赔偿条件。 关于赔偿金数额法院考虑了多个因素,既要起到预防和惩戒作用还要考虑被告恶意程度、侵权后果严重性还有他们从这次行为中获得的利益。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唐学兵表示要利用最严格制度和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用高质量司法服务守护动物资源。 中新网杭州6月4日电郭其钰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