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启动涉华预应力钢绞线反倾销期中复审,企业应对窗口已开启

越南工贸部贸易防卫局近日发布第150/QD-BCT号公告,正式启动对预应力钢绞线产品的反倾销期中复审调查。该产品涉及越南税号7312.10.91和7312.10.99项下的商品,调查范围覆盖中国、马来西亚和泰国三个国家的生产商。根据公告要求,利益对应的方需2026年4月22日前完成应诉登记,以便参与后续调查程序。 此次期中复审调查源于中国生产商的申请。根据国际贸易救济规则,反倾销措施实施满一年后,利益相关方可申请启动期中复审,以重新评估原有裁定是否仍然适当。越南工贸部贸易防卫局作为调查机关,将对涉案产品的倾销幅度、国内产业损害情况等进行全面审查。 回顾案件历程,越南于2023年7月5日对原产于中国、马来西亚和泰国的预应力钢绞线启动反倾销调查。经过一年多的调查程序,越南工贸部于2025年1月14日发布第143/QD-BCT号公告,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根据终裁结果,越南决定对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其中中国产品的税率为10.48%至28%,马来西亚和泰国产品也分别被征收相应税率的反倾销税。此决定对中国预应力钢绞线出口企业造成了显著影响。 预应力钢绞线是建筑、桥梁、隧道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材料,广泛应用于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越南作为东南亚地区基础设施投资的重要国家,对该产品的需求量较大。中国作为全球预应力钢绞线的主要生产国之一,在产品质量、成本竞争力各上具有优势,长期是越南该产品的重要进口来源。 本次期中复审调查的启动,反映了贸易救济措施实施过程中的动态调整机制。期中复审通常会重新审视原有裁定基础事实,包括倾销幅度是否仍然存在、国内产业是否仍然受损等关键问题。如果调查结果表明原有裁定的基础事实发生了重大变化,越南工贸部可能会调整或撤销原有的反倾销措施。这为被征税企业提供了通过合法程序争取救济的机会。 对中国涉案企业而言,期中复审调查既是挑战也是机遇。企业需要充分准备应诉材料,提供有力证据证明产品不存在倾销或倾销幅度已经改变。同时,企业应当加强与越南主管部门的沟通,了解调查进展,积极参与听证等程序。此外,企业还可以考虑通过行业协会、商会等渠道进行集体应诉,形成合力。 从更广泛的角度看,这一事件反映了当前国际贸易中贸易救济措施频繁使用的现象。各国在应对进口产品冲击时,越来越多地采取反倾销、反补贴等贸易救济手段。这种趋势对全球贸易自由化造成了一定压力,也提醒中国出口企业需要更加重视合规经营,避免被指控倾销。

本案反映了全球化背景下贸易争端的复杂性。中国企业主动运用规则维护权益的做法值得肯定。未来,如何在产业保护与区域合作之间取得平衡,将是东南亚市场持续面临的重要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