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加快完善新就业形态劳动保障体系 多管齐下解决灵活就业人员参保问题

问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规模扩大,保障覆盖存短板;随着平台经济快速发展,外卖配送、网约出行、即时零售、家政服务等行业吸纳了大量劳动力,岗位灵活、进入门槛相对较低,成为稳就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在劳动关系呈现多元化、碎片化的背景下,不少劳动者与平台、商户或客户之间难以用传统雇佣关系简单界定,导致参保渠道、缴费主体与责任边界不清晰,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保障在部分群体中仍有缺口。尤其是职业伤害风险更高的骑手、司机等群体,过去长期面临“发生意外后兜底不足”的现实困难。 原因——参保率偏低并非简单“不愿参保”,而是多重因素叠加。其一,收入水平与波动性决定了缴费承受能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收入多以订单计价,旺季淡季差异明显,部分从业者处于“以日计收、以月度结算”的状态,短期现金流压力较大,容易将眼前生活支出置于长期保障之前。其二,就业稳定性不足影响参保意愿。人员流动频繁、平台切换和城市迁移较常见,参保后跨地区转移接续、待遇衔接等环节仍存在不便,削弱了持续缴费动力。其三,传统制度设计与征缴方式适配度不足。现行社保体系主要围绕单位就业建立,以相对稳定的工资基数为基础进行征缴,而新就业形态劳动收入呈多源化、订单化特征,难以用单一“单位工资”准确匹配。其四,责任分担机制尚需厘清。平台、用工合作方与劳动者之间的权利义务边界复杂,若缺乏可操作、可推广的制度安排,容易出现“谁来缴、怎么缴、缴多少”的现实困境。 影响——保障盲区既影响劳动者预期,也制约行业高质量发展。从个体层面看,缺乏稳定可持续的保障,容易使劳动者面对疾病、伤害、失业等风险时承受更大冲击,进而影响家庭消费与生活稳定。从行业层面看,保障不足可能加剧人员流动,推高企业培训和管理成本,不利于形成稳定技能队伍;若职业伤害缺乏有效分担机制,还可能诱发纠纷与治理成本上升。从社会层面看,新就业形态已成为就业的重要蓄水池,若保障覆盖跟不上业态变化,既不利于社会公平,也会削弱社会保障体系的整体韧性。可以说,补齐新就业形态劳动保障短板,是促进就业质量提升、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完善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一环。 对策——政府引导与平台探索并进,形成可复制的制度样本。近年来,围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各地结合实际开展制度创新探索,其中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受到关注。部分地区推出面向外卖、快递等行业劳动者的职业伤害保障安排,在未签订传统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也通过灵活就业等方式实现工伤待遇兜底,并探索由平台承担主要保费的责任分担机制。这种以风险保障为切入点的制度设计,回应了行业高风险特点,在提高可及性的同时,也降低了劳动者“因成本而放弃参保”的门槛。 另外,平台企业在政策引导下推进补贴与扩面探索,逐步形成“企业补贴+自愿参保”的路径:一上,通过补贴降低缴费压力,增强参保吸引力;另一方面,尊重就业弹性与人员流动现实,以普惠开放、循序渐进方式扩大覆盖面,避免以“一刀切”方式挤压灵活就业空间。有一点是,数字技术其中发挥支撑作用:社保经办部门优化线上办理与缴费方式,为分散劳动者提供更便利的服务;平台依托数据能力对收入水平、工作时长等进行核验,帮助精准识别补贴对象并提升资金发放效率;在数据互通与合规治理框架下,管理成本有望降低,扩面效率有望提升。这些探索为将更多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社会保障体系提供了实践路径,也为完善征缴方式、优化经办服务积累了经验。 前景——从“骑手保障”走向“全体灵活就业者保障”,关键在制度适配与协同治理。当前探索表明,职业伤害保障与社保补贴机制可以成为破题抓手,但要实现更大范围、更高质量的覆盖,还需在几上持续发力:一是完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降低跨地区流动带来的制度摩擦,让劳动者“进得来、转得走、接得上”。二是推动征缴制度与新型收入形态相适应,探索更灵活的缴费基数确认与分段缴费机制,提升制度包容性。三是更明确平台责任边界与参与方式,在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与社会监督框架下,形成稳定、可持续的责任分担机制。四是强化公共服务供给,提升参保办理便利度与政策可及性,增强劳动者对制度的获得感与信任度。随着涉及的政策在更大范围内落地,并在“十五五”等中长期规划导向下持续完善,新就业形态劳动保障有望从点上试点走向面上推广,从单一险种突破走向综合保障提升。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不容忽视。当前对骑手社保的探索在不影响灵活性的前提下提升了保障水平,兼顾了效率与公平。未来仍需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通过机制创新和技术进步——为更多灵活就业者解决后顾之忧,推动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