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监管部门约谈十二家互联网平台企业 通报"内卷式"竞争问题 要求全面整改违规行为

北京市有关部门近日对12家平台企业依法开展集中约谈和行政指导,通报平台“内卷式”竞争综合整治行动中发现的第一批突出问题,并对整改时限、整改重点和长效机制建设提出明确要求。

此次通报覆盖在线旅游、出行服务、电商零售、外卖到家、短视频等多个领域,指向的平台经营行为具有一定共性,反映出部分平台在竞争加剧背景下仍存在以规则、技术和流量优势挤压商家、误导消费者、弱化合规治理等现象。

一、问题:四类突出症结集中显现 从通报情况看,问题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

一是侵害商家自主经营权。

有的平台在未充分征得商家同意的情况下,借助后台设置、代运营授权等方式为商家“代报名”“代改价”,甚至以技术监控手段要求商家执行“全网最低价”,导致商家丧失定价自主权与经营安排空间。

监管部门指出,此类行为短期可能形成“低价冲量”假象,长期则可能诱发商家压缩成本、降低供给质量的风险。

二是设置不合理规则并以处罚措施加重商家负担。

通报显示,个别平台利用优势地位制定规则并配套罚款、限流等惩戒措施,规则边界不清、判定标准模糊,容易造成平台单方扩大解释、商家维权成本上升。

相关案例中,平台对“切客”等行为的认定范围过宽,甚至将消费者线下续住或因个人原因改用其他渠道入住等情形纳入处罚,要求酒店承担全额佣金并实施流量限制,已被监管部门责令优化调整。

三是虚假或误导性宣传诱导消费。

部分第三方火车票销售平台将官方平台免费提供的候补购票等功能包装为“加速包”“双通道”等付费权益,并以“显著提高成功率”“优先购票”等表述进行误导性营销,侵害消费者知情权与选择权。

另有平台使用与真实服务能力不匹配的标识,或在促销活动结束后未及时更新补贴标识,造成消费者认知偏差。

四是合规经营管理体系存在短板。

通报指出,个别平台合规组织形同虚设,人员与职责边界不清,对重大促销、重要规则修订等缺乏系统风险评估与审查机制,导致违规风险在业务链条中被放大、整改落实不彻底。

二、原因:竞争压力叠加治理滞后,诱发“规则套利” 业内分析认为,相关问题的出现与平台经济进入存量竞争阶段密切相关。

面对流量红利减弱、同质化竞争加剧,一些平台将竞争焦点转向价格补贴、活动频次和转化效率,通过“算法调度+规则约束+流量分配”形成强控制力。

在此过程中,平台与商家的权责边界被弱化:一方面,代运营、代理管理等模式在提升运营效率的同时,若缺乏明确授权、退出机制与风险提示,容易异化为平台单方干预经营;另一方面,“最低价”“自动跟价”等机制在缺少透明规则和正当性评估时,可能演变为对商家定价权的实质剥夺。

同时,部分企业合规建设未能与业务扩张同步,促销、标识、票务等高频业务缺少全链路审核,导致宣传用语、展示页面与实际服务不一致,进而形成误导性风险。

个别平台在接到整改要求后仍存在敷衍应付、落实不到位的情况,也暴露出内部问责与整改闭环机制不足。

三、影响:挤压商家生存空间,扰乱市场秩序并传导至消费端 通报强调,平台在生态中居于枢纽地位,其不当行为影响具有外溢性。

对商家而言,未经同意被纳入促销、被迫低价销售会直接造成经营亏损,压缩服务投入,影响可持续经营预期,进而损害创新能力与供给稳定性。

对消费者而言,虚假宣传和误导标识会干扰理性决策,降低消费体验,甚至引发纠纷。

对市场秩序而言,若“低价内卷”被规则化、工具化,将导致竞争从拼效率、拼服务转向拼补贴、拼压价,最终不利于形成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

四、对策:以专项治理和制度约束推动平台回归公平竞争 针对发现的问题,北京市有关部门已提出针对性整改要求并开展分类指导。

在商家权益保护方面,明确要求平台尊重商家经营自主权,促销报名、价格调整等应当遵循真实自愿、明示告知原则,完善授权边界、操作留痕与退出机制,杜绝以代运营之名行强制干预之实。

监管部门同时表示,将对外卖平台代运营行为开展专项治理,严格规范相关业务流程和责任划分。

在规则治理方面,要求平台对涉及交易佣金、流量分配、违约认定等关键规则进行全面评估,提升透明度和可预期性,避免以模糊条款扩大处罚范围。

对已发现的不合理规则,相关平台需按要求优化调整并接受复核。

在宣传合规方面,要求平台严格规范营销用语和页面展示,清晰区分增值服务与基础服务,不得以误导性表述夸大效果,不得将公共服务包装为平台专属权益;促销标识应与活动实际同步更新,避免“过期补贴”误导消费者。

在合规体系建设方面,督促企业完善合规组织与责任链条,把合规审查嵌入产品上线、活动策划、规则修订、客服处理等关键环节,建立问题发现、整改落实、效果评估的闭环机制,提升对重大风险的前置识别能力。

五、前景:从“治标”走向“治本”,推动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 业内预计,随着综合整治持续推进,平台竞争将更强调合规边界与服务质量,价格工具的使用也将更趋理性。

下一阶段,监管部门或将结合典型案例进一步细化指引,强化对“算法干预定价”“强制参加促销”“误导性增值服务”等高发领域的执法与治理协同。

同时,平台企业若要在新阶段实现可持续发展,应把“生态共赢”作为核心竞争力:以透明规则稳定预期,以技术能力提升效率而非强化控制,以诚信经营换取长期信任。

此次集中整治既是对平台乱象的及时纠偏,更是对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的制度保障。

在高质量发展背景下,互联网平台需要重新审视"唯规模论"的发展模式,将合规经营作为核心竞争力。

监管部门持续释放的规范信号表明,促进平台经济创新发展与维护市场公平秩序必须实现动态平衡,这需要政府、企业、消费者多方协同共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