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广州5月28日电 乔某、全小晴、孙欣的报道称,2013年广东高院发布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其中5月28日发布了一批民事案例,涵盖了受抚养权、名誉权等多个领域。2020年和2023年6月又分别有两个案例:巴某与顾某离婚后,顾小某因抚养费问题起诉,法院依法适用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进行判决。2013年吴某与乔某同居并生育了两子女,2023年6月乔某未经吴某同意把孩子带回老家生活,吴某遂向法院请求孩子由她直接抚养。这次共发布了7个案例。 为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广东法院把儿童利益最大化作为工作原则,努力推动建立专业化家事少年审判机构。这个机构积极与民政、公安等部门联动协同,还建立了诉调对接、家事调查、心理干预等一系列机制来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2016年4月顾某在香港与俄罗斯籍巴某结婚并生育一子,随后两人离婚。顾小某由巴某抚养,但因顾某未支付抚养费,顾小某要求一次性支付欠付抚养费以及以后每月支付至成年。法院审理时认为这是涉外涉港纠纷,应适用更符合被抚养人需要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处理抚养费问题。 此外,在吴某与乔某的案例中,两人于2013年同居并生育了一对儿女。孩子一直随父母在深圳生活学习。然而到了2023年6月,乔某把孩子带回外省老家生活后两人分居。吴某起诉请求孩子由她直接抚养并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法院认为孩子的利益包括身心健康和情感利益,因此不能只考虑孩子的意愿。在这种情况下应该根据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对抚养权进行综合判断。 总之这次发布的7个典型案例展示了广东法院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方面所做的努力。这个机构通过深化各部门联动协同以及建立各种机制来共同守护孩子们的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