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集体林地量大面广,但“守着绿水青山、赚不到金山银山”的矛盾在一些地区仍然存在。
一方面,部分国有林场长期以木材生产为主,产业结构偏单一、抗风险能力弱;另一方面,集体林地零散分布、劳动力外流,造成管护不足、经营粗放甚至撂荒,生态价值与经济价值难以同步释放。
与此同时,林区历史文化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任务加重,单靠传统人力巡护在效率与覆盖面上均面临挑战。
原因:深层原因在于产权关系与经营机制不够顺畅。
早期改革明晰了集体所有权并将承包权落实到户,但经营权在实践中常因边界不清、交易成本高、融资渠道窄而难以有效流转,规模化经营与社会化服务难以形成。
加之林业生产周期长、投入大、收益慢,市场主体进入意愿不足,导致“有资源无资本、有林地无产业”的结构性矛盾突出。
生态保护方面,保护意识不足、管理手段相对落后,使部分珍稀资源面临误采、破坏等风险。
影响:改革一旦打通“资源—资产—资本”链条,效应将是多维度的。
福建华安县西陂国有林场的探索显示,通过“多方得益、多式联营、多重服务”导向,林地空间得以立体利用:上层培育杉木大径材提升木材质量与价值,下层发展特色中药材等林下经济,形成稳定现金流与就业岗位,带动村民就地参与、分享收益。
更重要的是,经营方式的改变带来生态正反馈:规范化管护促进林分质量提升,水土保持能力增强,生物多样性丰富度提高,经济活动与生态修复在同一片林地上实现相互促进,推动从“以砍为主”向“以养为主、养用结合”转变。
对策:围绕“把林地资源变资产、把生态优势变发展优势”,福建的做法呈现出制度创新与治理升级的组合拳。
一是以联营机制扩宽增收渠道。
在林场供地、村集体合作社经营的模式下,通过合同约定与利益联结,既发挥国有林场的资源与技术优势,又调动村集体组织力和群众参与度,实现经营主体多元化、经营方式多样化,减少单一木材依赖,提升抗周期波动能力。
二是以“两票”改革促进“三权”分置落地。
漳州探索地票、林票,将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层明晰:村集体与林农持有地票作为权益凭证,经营者持有林票开展经营,并叠加金融配套,使票据具备融资、交易、变现功能,降低经营权流转门槛,提高林地资源配置效率。
配套“以票分权”等机制,引导国有林场与村集体、林农以票入股、规模化经营,既保障林农权益,也提升经营专业化水平与收益稳定性。
三是以科技手段提升保护能力与治理精度。
针对野生古茶树等珍贵资源识别难、监管难的问题,当地通过设立保护区、挂牌建档、物理围栏与无人机自动巡护相结合,提高巡护频次和覆盖率,强化对偏远区域的动态监测,形成“制度保护+技术防护+群众参与”的综合治理格局,减少人为破坏风险,维护生物资源“基因库”安全。
前景:从更大范围看,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入深化阶段,关键在于把“确权”成果进一步转化为“活权”能力。
随着联营模式、票据机制、金融工具与社会化服务体系持续完善,林地经营有望向规模化、集约化、品牌化升级,林下经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森林康养等新业态空间将进一步打开。
同时,生态监测与数字化管护手段普及,将提升森林资源精细化管理水平,推动“增绿”与“增收”并重、“保护”与“利用”协同。
需要关注的是,票据交易规则、风险防控、收益分配公平性以及长期生态承载力评估仍需同步加强,确保改革在可持续轨道上行稳致远。
福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践表明,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的转化并非零和选择,而是可以相辅相成的。
通过明晰产权、创新经营模式、完善利益分配机制,可以激发林农的积极性,提升林地的利用效率,同时在精细化管理中实现生态保护。
这一经验对全国1亿多农户、25.68亿亩集体林地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启示。
随着改革的深入推进,越来越多的沉睡林地将被唤醒,绿色资源的潜力将得到充分释放,林业发展的新格局正在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