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领证可以退钱——又没死脑筋,而是看了具体情况怎么处理才公平

在2023年12月,张某跟刘某就开始处对象,到了2024年3月,刘某怀孕了,两边家里赶紧商量着怎么把婚结了。结果到了同年4月4日,两个人按老家规矩订了亲,张某给刘某送了彩礼15万元。这钱其实是他到处跟亲友借来的。 订完婚没多久,俩人关系就僵了。刘某发现张某心里还装着前女友,俩人为此吵得不可开交。到了5月份,刘某提出不想再处了。6月份她去医院检查,说自己得了抑郁症。因为这事儿婚肯定没法儿结了,后来张某就出门打工去了。 这期间刘某还报了案,说张某强奸她。公安那边查了一遍,最后9月份就撤销了这个案子。随后刘某在昆明的一家医院生下个女孩,总共花了2.6万元的医药费,张某给了其中的1.25万元。孩子出生以后,张某就没再给钱,还总问这孩子是不是他的亲骨肉。 后来做了亲子鉴定确认是他亲生的,这下双方都觉得感情彻底完了。2024年的时候,张某就跑去宣威市人民法院告刘某,要求她把那15万元的彩礼全退回来。张某说这彩礼本来是为了结婚准备的,现在婚没结成自然得退。 刘某在法庭上也没闲着,提出了好几个理由来反驳。第一,她已经为张某生了个女儿,还独自带了快五个月;第二,她说张某跟前女友不清不楚是导致她抑郁的原因,他有错在先;第三,她愿意把孩子带大,但要求张某从2024年10月起每个月给1500元抚养费。 法院审理后觉得,这案子主要得看:两个人没领证但已经住在一起还生了孩子的情况下,男方想要回彩礼该咋判。 根据规定,没领证是可以退彩礼的。不过法院没把钱全部退给张某,而是综合考虑了好几个因素: 第一是看他们住在一起和生孩子的事实。虽然没领证是事实,但既然已经订婚住在一起还生了娃,这性质就变了。 第二是看这彩礼是怎么花的。张某说这钱是借的,说明家里压力大;还有就是看这彩礼在他俩过日子的时候是不是已经花光了。 第三是看感情破裂的原因谁错得更多。刘某说都是因为张某心里有别人才闹成这样的。 最后还得考虑孩子的抚养问题。法院觉得不能光看钱的事,还得把孩子的利益放第一位。 最后法院判决刘某给张某退一半的彩礼钱也就是7.5万元。对于孩子的抚养费,法院也支持了刘某的请求,让张某从10月开始每月给1500元。 这个判决算是给彩礼纠纷提供了一个挺好的参考例子。它既尊重了法律原则——没领证可以退钱——又没死脑筋,而是看了具体情况怎么处理才公平。 这事儿也告诉我们几点:谈恋爱还是得讲感情和诚信;老祖宗留下的彩礼规矩在现在这个时候得跟法律好好衔接一下;法律在管这种事儿的时候,就是想找个平衡点——既尊重习俗又保护大家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