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12日,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检察院对外通报一起典型的电信诈骗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该案揭示了当前诈骗犯罪链条的新特点:上游实施诈骗——下游专人负责转移赃物——分工明确、手法隐蔽,给司法机关侦破带来挑战。 案件起因于一通看似寻常的客服电话。2024年11月,襄阳市襄州区居民赵先生报名参加了一个理财网课。2025年6月,他接到自称课程客服的来电,对方表示可办理退费手续,但需下载指定投资软件配合操作。在所谓退费过程中,赵先生被告知因操作失误导致账户冻结,需充值激活。诈骗分子深入诱导称,在该软件内投资交易可获高额返利。 赵先生起初小额试探,返利确实到账,这让他放松了警惕。平台"理财师"随即加大诱导力度,声称投入更大金额可提升返利比例,并建议"购买黄金充值更快"。2025年6月7日,赵先生网购了130克黄金,价值11万余元,按要求寄往广东省江门市指定地点。当天,其平台账户显示增加1.6万元返利。然而次日,赵先生试图提现时发现资金无法取出,方才醒悟受骗,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此时,装有黄金的包裹已送达江门市某小区快递柜。监控显示,一名身穿外卖服、头戴头盔、背着送餐箱的"外卖员"神色慌张地取走包裹,随后将其扔进路边草堆。公安机关迅速展开侦查,于6月25日将犯罪嫌疑人黄某某抓获。 据黄某某供述,2025年5月,他经老乡金某介绍,得知一份"跑外卖"兼职:只需按指令取送包裹,每单可获100元报酬。黄某某应允后,接到昵称为"曹操"的联系人指示,要求其准备电动车、外卖服、头盔及送餐箱,全面伪装成外卖员。此后,黄某某通过加密软件接收快递柜位置与取件码,取件后拍照反馈,再按指令将包裹转移至指定偏僻地点,由他人接手。 黄某某在供述中坦言:"我心里也怀疑这不是正经快递,一直对冒充外卖员这件事很担心,但想着来钱快,就抱着侥幸心理做了。"公安机关深入侦查发现,黄某某曾于6月22日以同样手法转移一个装有140克铂金的包裹,价值4万余元。两起案件涉案金额共计15万余元。 襄州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在审查案件时,通过梳理海量电子数据、物流信息、监控视频,结合被害人陈述与犯罪嫌疑人供述,认定黄某某主观上明知包裹是违法犯罪所得物品,仍按照上家安排冒充外卖员取走并转移赃物,应当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检察机关要求公安机关将遗漏罪行并案移送审查起诉,并对涉案同伙金某等人进行网上追逃。 考虑到黄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检察机关依法对其提出从轻处罚的量刑建议。2025年7月29日,襄州区检察院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依法对黄某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同年10月23日,检察院依法对其提起公诉。12月3日,法院判处黄某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该案暴露出当前电信诈骗犯罪的新动向。诈骗团伙分工日益精细化,上游负责实施诈骗,下游专人负责转移赃物,各环节人员通过加密软件单线联系,互不见面,增加了侦破难度。同时,诈骗分子利用受害人贪图高额返利的心理,以小额返利为诱饵,逐步加大诈骗金额,手法更加隐蔽。
电信网络诈骗之所以屡屡得手——往往不靠“高明技术”——而靠对人性弱点的精准利用与对现实流程的拼接渗透。无论是被诱导购买贵金属异地邮寄,还是以“跑单兼职”名义参与取件转移,本质上都在为违法犯罪提供通道。守好“钱袋子”,既需要个人保持理性与警惕,也需要社会各方在法治框架下共同织密防护网,让诈骗链条无处落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