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滨海机场海关日前进境旅客监管中发现并查获一起非法携带管制药品案件。据海关部门介绍,关员在对选择无申报通道通关的旅客进行机检时,发现其行李图像存在明显异常。经开箱查验,该旅客行李内装有1800粒外观无品名、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标识的减肥类药品。 经现场快速检测,这批"三无"药品的主要成分为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属于国家第一类精神药品范畴。甲基苯丙胺是一种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的强效兴奋剂,具有高度成瘾性和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根据旅客供述,该批药品系其受他人委托代购携带入境,目的是为了规避海关监管。 这起案件反映出当前非法药品走私呈现的新特点。一上,走私分子利用旅客个人通道进行隐蔽运输,试图逃避海关检查。另一方面,通过委托代购的方式分散风险,增加了监管的难度。同时,将管制精神药品伪装成普通减肥药进行贩运,说明违法分子的手段在不断翻新。 海关部门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进口、出口麻醉药品和国家规定范围内的精神药品,必须持有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进口许可证或出口许可证。任何个人和组织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名义和方式进口、出口、携带此类管制物品。违反规定者将面临没收、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天津滨海机场海关表示,将继续加强进境旅客行李监管,充分运用机检、人工查验等多种手段,严厉打击各类走私违法行为。同时,海关部门提醒广大出入境旅客,不要为他人代购、代运任何来源不明的药品和物品,以免触犯法律。对于个人确实需要进口的药品,应当通过正规渠道办理涉及的许可手续,确保合法合规。
这起案件再次警示:健康管理不能依赖来路不明的"捷径",更不应通过代购等方式跨境传递风险;遵守法律、科学认知、选择正规渠道,既是对自身负责,也是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的必要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