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姜泽波去世了,到了2018年,董丽雯也走了。他们给子女留下了一套60平方米的房子和43万元的存款。那个房子价值400万,所以这套房产成了焦点。北京的一对亲姐妹,姜姗和姜莹,因为这个遗嘱问题闹到了法庭上。 事情得从董丽雯去世后开始说起。半年前,她立下了一份遗嘱,说把房子和存款全给妹妹姜莹。理由是购房款是姜莹出的,还给姐姐姜姗付了50万元折价款。这个消息让姜姗非常震惊和愤怒。 姐姐对这份遗嘱的真实性产生了怀疑。她发现遗嘱上没有母亲亲笔签名,代书人王军只是个修电脑的人,见证人李民是隔壁大爷。更让她无法接受的是,购房款其实是父母共同出钱的,那50万元是父亲生前给她的离婚扶助金,和房子没有关系。 这场官司把焦点放在了代书遗嘱是否有效和房屋所有权上。朝阳法院判决结果为代书遗嘱无效。原因是遗嘱上没有母亲的亲笔签名。法官认为根据《继承法》,代书遗嘱必须有遗嘱人亲笔签名才有效。 律师回志新通过查看原始购房契约和产权登记簿证明房子是父母共同购买的财产。父亲那50%份额应该属于遗产范围内,两位女儿都有继承权。 关于那个50万元折价款问题律师给妹妹提供了姜姗离婚案判决书和一段录音证据证明这笔钱是父亲给姐姐离婚时的扶助金和房屋无关。 最终法院判决:代书遗嘱无效;房子归妹妹所有,但妹妹需要给姐姐支付200万元折价款;43万元存款归妹妹继承。 这次案件让我们意识到家庭财富传承规划和提前立好有效遗嘱是非常重要的。亲情不能因为金钱而破裂,父母希望看到的是子女和睦相处而不是对簿公堂。 亲情裂痕很难用钱来修补这起案件让我们深思如何处理家庭财富传承问题避免亲情被金钱撕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