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的正当防卫

这就是2024年3月发生在上海市松江区的那个事儿,松江区的康某因为点小事跟邻居徐某闹起来了。当时情绪失控的康某直接踹门冲进了徐某家里打人,徐某没办法拿了把菜刀反抗,结果把康某划伤致轻伤。警方后来抓了徐某,认定他涉嫌故意伤害。这下大家就不干了,都在问:咱在自己家里被打了到底能不能还手?最高人民检察院这回把这个案子拿出来细说,正好给了司法界一个特别好的参考。 其实呢,现在公众的法律意识都挺高了,大家老琢磨啥时候还手才算正当防卫。这次案子能破,全靠楼道监控那一段录音。录音里听着康某不光是踹门打人,后来还一直在不停地骂人、威胁。根据咱们的刑法,判断正当防卫得看三条:一是有没有坏人来犯法;二是他是不是正在动手;三是你打得狠不狠。检察院一看这个录音和伤情鉴定报告,觉得徐某当时确实是被揍惨了还被占着弱势,他顺手拿个菜刀防卫合情合理,根本没超过必要的限度。 过去有些案子因为证据不全或者“一直在打”这一点不好证明,往往就被冤枉成互殴或者防卫过当了。这次不一样了,检察院通过技术手段还原了当时的现场,把康某那种持续的威胁性看了个明白,这体现了现在审查证据非常严谨。这起案子的处理有几个意思:第一是告诉大家,如果有人非法闯进你家还动手了,你有权利保护自己;第二是向社会宣告法律不会怕坏人;第三正好是在《治安管理处罚法》改完之前发生的,给以后怎么用法律衔接出了个好样板。 为了不让以后还发生这种扯皮的事儿,咱们得在司法和普法两方面一起使劲。司法上得把标准定细点,特别是那种“正在打”和“很危险”的界限得弄清楚;普法上得通过媒体宣传、社区讲座等方式告诉大家到底啥时候才能动手、啥时候不能乱打人。 以后随着法律越来越完善和经验越来越多,咱们用起正当防卫肯定会越来越精准、越来越讲道理。一方面是司法机关把案子判得公平公正了大家就信任法律;另一方面法律把老百姓的权利保住了,邻里吵架这种事儿也能好好地讲道理解决。在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的路上,司法机关只看事实只认法律,这才是对法治精神最好的践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