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160万元这个数字先记在心里,还有时间节点上的2004年和2024年这两个年份。既然提到了2024年9月和10月,还有2025年这几个时间点,我们就用这几个时间点串起这两个案例。先给大家讲一个真实的故事,上海市长宁区的刘女士和黄某是朋友,黄某自称是富二代,还说自己是某知名信托公司的职员。刘女士信以为真,就在2024年10月把一笔8000万元的公司款项转给了黄某。黄某答应给刘女士4%的返利,也就是160万元。但后来,黄某却一次次让刘女士向指定账户转账,金额从数千元到十几万元不等。刘女士总共给黄某转了1300余万元。直到亲戚上门讨债,刘女士才发现自己被骗了。她立即到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江苏路派出所报案。警方很快查明了黄某的真实身份,发现她所说的学历和工作都是虚构的。她所谓的高端消费其实都是用刘女士转账的钱挥霍掉的。最终,黄某被判处诈骗罪并受到了相应的刑罚。 接下来再讲一个案例,出生于2004年的安某和李某一起偷渡到境外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安某在公司里负责引流和客服工作,协助团伙骗取被害人钱款。2024年9月,安某回国后被警方抓获并采取了强制措施。她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承认自己参与境外电信网络诈骗的全部经过。 这两个案例中的黄某和安某都是长期在上海长宁作恶的女性不法分子。她们一个诈骗巨额钱财,一个参与电信网络诈骗,给受害人带来了巨大的财产损失。如今两人都受到了法律的严惩。希望大家看完这些案例能引以为戒,在日常生活中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大家可以评论说说自己的看法,记得收藏这篇普法文章也关注一下我们后续分享更多本地普法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