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ckyJackJack前几天听一个关于相邻权纠纷的事,说在江苏省无锡市锡山法院判了一个案子,特别有意思。 小区里邻居因为在外墙装晾衣架闹起来了,房子是紧挨着的那种,阳台窗户离得很近。被告把晾衣架的一部分固定在了邻居的外墙上,离人家窗户才几厘米。原告觉得这个晾衣架挡住了视线,还让人心里不舒服,觉得有坠物、漏水的风险。他们找了好几次商量拆掉,可被告不同意,最后只好告到法院。 法院审理的时候觉得,被告用外墙的方式超出了合理范围。虽然说晾衣架对原告生活影响不大,但确实让他心里不踏实,这就构成了法律上的相邻权侵害。法官判被告赶紧把晾衣架拆了,把墙修修补补好。这案子不仅给个人维权提了个醒,也给社区管理带来了启示。 说到底,这样的纠纷通常是因为大家对共有部分的权属不太清楚,物业管理也有漏洞,邻里之间沟通也不顺畅。《民法典》里规定外墙、楼道这些都是业主共有的,谁都不能随便乱动。这次锡山法院的判决明确了一点,用共有界面必须合理,还得征求邻居的意见。 这次案件也告诉我们一个道理:法院处理这类纠纷的时候,不仅要看有没有实际影响,还要看有没有影响到人家的舒适度和安全感。JackyJackJack觉得这事儿挺重要的,大家以后装修可得长点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