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进入“十四五”时期,地方经济运行面临多重约束:一方面,外部环境复杂多变,传统增长动力与新动能接续存在阶段性压力;另一方面,民生保障标准不断提高,公共服务均等化需求上升,对财政统筹能力提出更高要求。
同时,基础设施补短板、生态治理长周期投入、产业转型升级等任务叠加,要求财政既要“保基本、兜底线”,又要“促发展、提质效”,在稳增长、保民生、防风险之间实现动态平衡。
原因:格尔木市的应对路径突出“改革牵引、统筹发力”。
其一,坚持以财源建设与结构优化为基础,通过依法依规组织收入、提升财政统筹层级,推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保持稳定增长;其二,增强对上争取能力,主动对接国家和省州战略部署,争取转移支付、专项资金与政府债券等政策性资金支持,提升财政保障韧性;其三,强化支出管理,把有限财力更多投向关键领域与薄弱环节,通过绩效导向和项目化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撒胡椒面”,形成可持续的财政运行机制。
影响:从数据看,“十四五”期间,格尔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106.67亿元,较“十三五”时期增加26.45亿元、增幅33%;累计获得上级补助162.53亿元,较“十三五”时期增加41.78亿元;争取债券资金到位14.1亿元。
全市总财力累计达344.20亿元,较“十三五”时期增加129.42亿元、增长60.3%。
财力规模的扩张与结构的优化,为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提供了“压舱石”。
支出端同样呈现“稳中提效”的特征。
五年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239.59亿元,较“十三五”时期增加34.79亿元、增长17%。
资金投向更加聚焦:基础设施方面累计投入62.24亿元,重点支持国际陆港、农村公路、海绵城市等项目建设,持续完善城市路网和综合承载体系,有利于提升区域枢纽功能与辐射能力,为后续产业集聚和要素流动夯实条件。
助企纾困方面,累计减免税费66.88亿元,安排11.06亿元扶持资金支持企业科技创新与纾困解难,下达1.71亿元“两新”补贴资金,形成“减负+扶持+激励”的组合拳,帮助市场主体稳定预期、增强内生动力,促进实体经济提质增效。
在战略任务落实上,资金使用更强调与国家战略同向发力。
生态环保方面,围绕生态补偿、生态修复、污染防治等重点方向累计投入37.41亿元,体现对绿色发展底线的坚守。
乡村振兴方面,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农林水支出19.05亿元,安排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15亿元,实施196个重点项目,发放惠农补贴4.19亿元,着力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发展特色产业、改善农村基础设施、促进农牧民增收衔接起来,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向纵深推进。
更为关键的是,财政的“民生属性”进一步凸显。
“十四五”期间,全市民生领域累计支出193.25亿元,占财政总支出80.7%。
教育方面支出27.83亿元,持续落实“两个只增不减”要求,促进教育资源均衡与质量提升;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支出30.03亿元,建成全州首家“零工驿站”,为灵活就业群体提供更精准的服务对接,提升就业服务的可达性与兜底性;卫生健康方面支出20.52亿元,支持医疗改革与能力建设,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医保筹资补助标准,进一步增强群众就医便利度与保障水平;住房和城市更新方面安排8.01亿元推进棚改与老城改造,让城市更新与改善民生相互促进,提升居民居住品质与城市治理效能。
民生投入保持高占比,有助于稳定社会预期、增强群众获得感,也为消费恢复与人力资本积累提供长期支撑。
对策:面向下一阶段,财政工作需要在“强统筹、提绩效、防风险、育动能”上持续用力。
首先,继续优化收入结构,增强财政可持续性,既要依法依规组织收入,也要通过培育新兴产业、壮大实体经济、提升要素配置效率,做大高质量税源。
其次,强化预算约束与绩效管理,围绕重大战略、重点项目和基本民生建立更清晰的资金投向优先级,提高资金配置精准度和产出效率。
再次,守牢风险底线,统筹债务管理与项目建设节奏,完善事前评估、过程监控和事后问效机制,确保财政运行安全平稳。
最后,持续加大对科技创新、绿色低碳、现代物流等领域的支持力度,促进有效投资与消费扩容,形成增长与民生互促的良性循环。
前景:综合研判,随着政策工具箱不断完善、区域功能持续提升以及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逐步增强,格尔木市财政保障能力有望进一步巩固。
未来财政工作更需要从“保运转”向“促转型、强治理”延伸,通过更高质量的公共投入引导社会资本、激励市场主体,推动经济结构优化升级。
同时,坚持把更多资金投向群众关切、补齐公共服务短板,将为城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稳定的社会基础与人才支撑。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
格尔木市"十四五"财政工作的成功实践表明,只有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发展和安全,才能在新发展阶段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
这一经验对于推动西部地区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启示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