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监管不断深化的背景下,重庆市拟推出一项新制度,直指当前食品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向好,但仍有部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管理人员履职意识不强等问题。传统监管更偏向事后处罚,对管理过程缺少动态评价和正向引导。此次征求意见稿的核心创新,是建立量化评价体系。负面记分制度把食品安全违法处罚与管理人员个人履职直接关联,并按违法情节设置3分、6分、12分三档记分。累计达到相应分值,将触发约谈、通报批评等措施,形成递进式惩戒。同时,制度同步引入正向激励:对风险防控成效明显或举报重大违法行为的人员给予加分奖励,体现“奖优罚劣”的导向。 配套实施的“一案双查”机制深入强化责任倒查。市场监管部门在查处企业违法行为时,要同步核查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经查存在失职的,除对企业依法处罚外,还将追究个人责任;对已履职尽责者则明确不予处罚。该规定既明确责任边界,也为合规履职提供保障。 分类监管体系体现分层治理思路。新规根据经营规模、风险等级等五项指标,将市场主体划分为三类实施精准监管:第一类高风险主体必须配备专职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第二类主体要求配备专职食品安全员;第三类小微主体实行指定人员负责制。分层管理既强化重点领域管控,也兼顾中小经营者的实际承受能力。 数字化成为制度落地的重要支撑。依托“数字重庆”建设,新规推动建立覆盖进货查验到销售终端的全流程数字化管理系统,要求“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实现电子化留痕。通过大数据分析预警和“互联网+监管”模式,可提升监管效率,也为消费者参与监督提供便利。 业内专家认为,该制度通过“制度约束+科技支撑+社会共治”形成更完整的监管闭环,有望推动三上转变:由被动应对转向主动防控,由粗放管理转向精准治理,由单一政府监管转向多元共治。下一步仍需关注中小经营者执行能力不足、数字化应用水平不均衡等问题,推动制度更好落地。
食品安全是民生底线,也是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检验。重庆压实主体责任上探索履职记分与“一案双查”并行,并结合分级分类管理和数字化手段,呈现从“事后处置”向“全过程防控”的转向。制度能否见效,关键在执行。下一步应让标准更易操作、记录更可核验、奖惩更有力度,把责任链条压得更实,将风险隐患尽量化解在早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