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贵州,有个28岁的女子石某,跟29岁的张某见了面。他们在网上认识一个月,就把这关系落实到了线下。张某是个外地青年,石某有一定警惕心,不过张某天天发问候语,晚上还打语音电话,关心生活细节,慢慢就把石某的心防给卸下了。3月初,石某主动提出想见面:“咱们线上聊得不错,不如线下吃顿饭,感觉会更真诚点。”张某爽快地答应了:“反正都单身,喜欢就见,别纠结。”两个人开始聊音乐、综艺、未来的打算,感情一下子就升温了。他们的感情其实很脆弱,对彼此了解得并不多。两个人觉得新鲜感涌上来,决定去张某家里见面。晚上十一点多的时候,两人发生了关系,石某突然感觉肚子剧痛,疼得蜷缩在床上冒冷汗。张某问她怎么了,“可能是吃坏肚子了吧?”石某解释说不是吃坏肚子,“痛得厉害。”石某当时也想过要去医院看看,但怕尴尬就没去。张某更倾向于让她先休息一下。结果第二天早上,疼痛不仅没好反而加重了,石某甚至站都站不起来。张某这才意识到问题严重了,赶紧带她去医院检查。医生诊断是卵巢黄体破裂。这种情况如果耽误时间太长就会大出血,必须立即动手术。这次手术总共花费了一万多元。手术总算有惊无险,但医疗费用实在是一笔不小的数目。石某发微信问张某能不能分担一部分医疗费。张某回复说手头紧,“先给你转900元吧”,以后再想办法。石某收了900元转账后发现这点钱连医疗费的零头都不够。等她出院后想再联系张某时发现对方把她拉黑了。石某觉得特别委屈和愤怒,就选择报警。警方给出的回复是说双方都是成年人,这个过程中没有犯罪行为。她没办法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起诉张某要回医疗费用和误工损失。在法庭上两个人都很冷静,各自拿着证据陈述自己的观点。法官最后判决张某给石某3000元作为补偿减去之前转的900元还需要再给2100元。法官解释说两人自愿亲密往来导致了这次损害并且事后张某没有及时协助送医也没有积极沟通所以补偿3000元合理。法律保护的是必要的补偿而不是全部损失。这个案例告诉我们网络世界虽然能拉近彼此距离但真诚和自我保护才是让我们安全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