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建议加强数字化时代地方小戏种保护传承 推动传统文化创新发展

问题——地方小戏种在数字化转型中遭遇“声量不足、传承乏力”。

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地方小戏种承载着方言语汇、地域审美、民俗礼仪与历史记忆,既是基层公共文化供给的重要内容,也是文化多样性的重要体现。

随着大众传播进入移动化、平台化阶段,一些小戏种由于剧目资料分散、记录手段滞后、传播形态单一等原因,出现“台上有人唱、台下少人知”的局面;同时,部分剧种在内容包装与传播适配中存在趋同化倾向,导致独特腔调、表演程式与地方语境被弱化,影响剧种辨识度与生命力。

原因——供给侧基础薄弱与需求侧偏好变化叠加,形成结构性挑战。

一方面,许多地方小戏种长期依赖口传心授和小范围演出,系统性档案建设不足,音像、曲谱、唱词、服化道等资料缺乏统一标准与专业修复,难以在数字空间形成可检索、可复用的“基础库”。

另一方面,年轻受众获取文化内容的方式发生深刻变化,短视频、直播与社交平台成为主要入口,但传统戏曲的传播节奏、审美门槛与平台内容逻辑存在错位;加之从业者培养周期长、收入不稳定、舞台机会有限,导致青年人才供给不足,传承链条出现断点风险。

与此同时,部分地方对小戏种保护投入分散、项目化推进较多,缺少跨部门协同的长期机制,难以形成稳定可持续的“传承生态”。

影响——一旦数字化保存与活态传承不同步,文化记忆可能出现不可逆损失。

地方小戏种的价值不仅在于舞台呈现,更在于其背后的方言体系、乡土叙事、礼俗场景与地域精神。

如果关键剧目、代表性唱段、表演身段以及老艺人口述史未能及时采集归档,随着代际更替,极易造成资料缺失与技艺失传。

此外,传播力不足还会削弱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的供给质量,影响文化惠民的覆盖面与获得感。

更重要的是,剧种个性淡化、内容表达与受众需求脱节,将进一步压缩市场空间,使“小戏种”在文化消费格局中边缘化,形成“越少人看、越难发展”的循环。

对策——以“点面结合、上下联动、内外兼修”为主线,构建可复制、可推广的保护传承体系。

其一,夯实数字化保护的底座,从“抢救性记录”转向“系统性建库”。

以启动地方小戏种数字化保护为抓手,对现存剧目开展挖掘、整理与标准化采集,形成包括音视频、文字曲谱、唱词文本、口述史、舞台美术与演出信息在内的综合档案;同步推进修复、归档与长期存储,避免“采而不用、用而无据”。

其二,探索建设全国统一的地方戏种数字共享服务平台,实现资源互联互通。

通过统一数据标准与版权规则,支持各地院团、研究机构、文化馆站等按规范上传、共享与调用资源,在保护与传播之间建立“可循环”的内容供给链。

其三,强化政府投入与政策保障,稳定传承队伍与创作生产。

围绕人才培养、演出补贴、数字化采集、平台运维等关键环节加大支持力度,完善对青年从业者的培养、就业与成长通道,推动形成“学得会、留得住、演得出”的良性机制。

其四,推动多元化传播“上下联动”,把传播入口延伸到年轻群体的日常场景。

依托专题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矩阵化渠道,结合短视频、直播等形态,推出统一规格的标准视频与精品片段,让经典唱段、代表性身段与剧种知识以更易接受的方式触达受众。

同时,发挥学校教育在文化认同培育中的基础作用,支持戏曲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通过课程融入、社团实践、讲演结合等方式提升青少年对本地传统戏剧的认知度与参与度,并引导社会力量以志愿服务、公益项目、基金支持等方式参与保护工作。

其五,坚持“内外兼修”,以高品质内容生产带动跨界融合,拓展小戏种的发展空间。

在内容层面,联合宣传、文旅等部门及专业创作力量,围绕高质量唱词文本整理与新剧目创排,推动作品在守住艺术规律的前提下回应当代生活,体现时代精神与审美趣味。

在产业层面,鼓励与旅游、影视、动漫等领域协同创新,开发文创产品,创新演出形态与消费场景,以数字技术提升舞台呈现与传播效率,实现从“看一场戏”到“体验一种文化”的延展,增强市场化自我造血能力。

前景——以数字化赋能为契机,地方小戏种有望实现“保存更完整、传播更广泛、发展更可持续”。

从趋势看,数字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升级以及文旅消费提质扩容,为地方小戏种提供了新的增长空间。

关键在于把握“保护与利用并重”的原则:既要坚持本体传承、守住剧种风格与艺术规范,也要在表达方式、传播渠道与产业协同上持续创新。

通过数据平台建设、人才培养、内容生产与跨界融合协同推进,地方小戏种的社会影响力与文化价值转化能力将进一步提升,并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提供生动样本。

保护地方小戏种不仅是留存艺术形式,更是守护一方水土的文化根脉。

在数字化浪潮中,如何让传统戏曲“活”起来、“传”下去,考验着社会各界的智慧与行动力。

唯有凝聚共识、多方协作,方能让这些文化瑰宝在新时代绽放异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