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月17日这天晚上,浙江绍兴越城区1051文创园区里出了一件怪事。这天凌晨,一个男人趁着喝酒喝大了,正好路过这里上厕所,结果发现没有卫生纸。这就把他给急坏了,再加上他心里还憋着气,情绪一下子就崩溃了。他直接把打火机拿出来,点燃了厕所里的纸巾桶,把火给点着了。这人放火之后就赶紧跑了,结果那厂房里有很多木头家具还有管道线路,火一下子就烧起来了。 迪荡派出所接到指挥中心的通知说有火情,警察和消防队员赶紧赶到现场把火给扑灭了。虽然没伤到人,也没损失多少财产,但警察们还是开始调查火灾的原因。他们发现有个“热心市民”第一时间报了警,还帮忙灭火,原本应该受到表扬才对。可警察把监控调出来一看,发现完全不是这么回事。 监控显示,在起火前有个可疑的人进了厂房待了一会儿又跑出来。没多一会儿厂房里就冒出了明火。更奇怪的是,这个男的在火着了之后又跑回来,一边焦急地张望一边打电话报警求助,另一边还从旁边拿灭火器去救火,装出一副见义勇为的样子。这“既点火又救火”的举动实在太反常了,警察一下子就把他列为了嫌疑人。 警方很快就锁定了犯罪嫌疑人钱某某并把他抓了起来。面对审讯的时候他也承认了自己干的坏事。原来他因为喝酒加经济压力心情不好才故意放火的。钱某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但是他的动机却让人哭笑不得。 办案的警察说钱某某故意点火并放任火势蔓延危害公共安全,这就涉嫌犯了放火罪。虽然他事后报了警还帮忙救火有一定作用,但这并不能改变他违法的事实。我国法律对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一向管得很严,不管是事后表现怎么样都得依法严惩。 现在钱某某已经被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等待审判了。这件事告诉我们公共安全绝对不能触犯红线。这个男人为了点小事把火点燃还假装热心去掩盖罪行,结果在法律的照妖镜下什么都藏不住了。 大家一定要吸取教训,别让个人情绪和挫折成为违法的借口。法律是保护大家的盾牌,对于这种害人害己的行为公安机关肯定会坚决打击的。我们每个人都要时刻守法守规,这样才能共同守护我们的家园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