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最新通报显示,自今年9月国务院安委会启动专项治理后,全国已系统排查出废弃矿洞近10万个,超过九成完成了封堵。针对废弃矿洞治理难题,多部门协同发力。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牵头公安部、自然资源部等6个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共同构建监管网络。 此次行动中,司法机关对400余人追究了刑事责任,法律震慑效应明显。在不到4个月的时间里,日均处理废弃矿洞近千个,568起案件中有18%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显示了执法监管的刚性约束力。公安系统将打击盗采犯罪纳入“昆仑-2025”专项行动重点,自然资源部门出台治理文件,生态环境部门查处非法排污行为。 为提升治理效果,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采取了“督导帮扶相结合”的工作模式。他们把治理成效纳入中央安全生产考核体系,并派出6个明查暗访工作组直插基层。两轮督查覆盖了12个重点地区,通过现场核查和督促整改,真正把责任落实到了一线人员身上。 长期以来,废弃矿洞治理面临隐蔽性高、分布零散等多重挑战。这些未处理的洞穴不仅是盗采高发区和安全监管盲区,还可能引发地面塌陷和水体污染等次生灾害。 面对这些问题,“考核指挥棒+现场检查”的双重机制确保了整治工作不走过场。废弃矿洞整治既是消除地上洞穴的工程,也是填补矿产资源管理体系制度空白的过程。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明确表示,将总结此次行动经验并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从国际经验来看,发达国家普遍实行矿洞全生命周期管理模式。我国在探索的治理模式既注重当前问题的整治,也着眼于长远制度建构。 虽然10万个矿洞的排查封堵和400余人的刑事追责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矿产资源管理永远在路上。当最后一个矿洞被安全封堵时,留下的不应只是平整的土地和干净的环境,更应是一套经得起时间检验的长效监管机制以及科学治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