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新民广场上,一辆奔驰车遭遇了一场别有用心的“追击”。当时一辆黑色路虎揽胜从右后方突然窜出,毫无征兆地别到了奔驰车前面。接下来的一分钟内,路虎揽胜司机通过连续八次急刹车和变道,故意阻拦奔驰车前进。尽管吕先生努力躲避,但最终两车还是发生了碰撞。这次事故导致吕先生的奔驰车维修费用高达近十万元,车辆折旧损失也有六万左右。 交警部门认为路虎车主的行为属于危险驾驶,但并未当场认定责任,而是将案子移交给了派出所。然而派出所接手后却没有对路虎车主采取任何措施,反而将事件定性为行政案件。保险公司也拒绝理赔,因为事故是人为故意造成的。 这件事拖到第二年一月份,吕先生收到交警大队的《不予立案通知书》,上面写着“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再追究刑事责任。吕先生对此感到非常愤怒,无法接受这个结果。无奈之下,他把自己的遭遇和行车记录仪拍的视频发到了网上,引发了广泛关注。 随着舆论压力增大,长春市公安局在3月19日发布通报,将该案件立为刑事案件,并对路虎车主孙某某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在此之前的3月3日,这个案子已经复议过一次,原《不予立案决定》被撤销。人民日报旗下的人民锐评发文批评执法部门的反复无常伤害了公众信任。 这段时间里,吕先生和家人遭到了陌生电话骚扰和威胁。自称是路虎车主妈妈的人频繁打电话要求不要追究责任。连吕先生的单位领导和岳父的老领导都被找去做说客。 文章开头提到的一幕发生在警方发通报的那天早上:几个自称桂林路派出所民警的人找上门来要求进屋谈话。吕先生拒绝开门并报警后,彩织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劝走了门外的人。 朝阳区司法局表示案件证据已经审查完毕等待法律程序进行中。长春市公安局回应说那些人确实是其工作人员属于正常办案行为不承认堵门一说。 这次事件引发了公众对维权难度和执法公正性的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