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世蓉从普通教师起步,凭借教学成绩和管理能力,一路晋升为校长、乡镇领导、县人大代表,后担任县教育局副局长、县组织部副部长。2013年,她出任富宁县教育体育局局长。上任初期,李世蓉工作认真,推动富宁县教育质量在文山州位居前列,多次受到表彰。但随着权力扩大,她逐渐迷失,走上违纪违法道路。2022年,李世蓉因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80万元。
教育含有千家万户的期待,任何伸向教育资源的"黑手"都在侵蚀公平底线。以案为鉴,既要对腐败行为依法严惩,更要在制度层面堵住漏洞、在治理层面形成合力,让每一分教育经费都经得起审计、每一个校园项目都经得起检验,真正把教育事业落到为学生负责、为人民负责的具体行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