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创新推出"三水统筹"生态补偿机制 打造流域共治新样板

问题——跨界治水“各管一段”难以破解 流域水体天然一体,上下游、左右岸相互连通。长期以来,跨区域河流治理普遍面临“上游动力不足、下游压力更大”的难题:上游治污投入高、收益见效慢;下游更容易直接承受水质波动带来的生态和民生影响。随着治理深入,一些跨设区市河段协同决策、资金结算、协议续签等环节仍存在协调成本高、机制稳定性不够等情况,需要用更明确的制度安排,把“分段管理”深入转为“共同治理”。 原因——从“单看水质”到“系统治理”的现实需求 浙江治水持续推进,水质改善明显,但水环境并非全部。部分河流在枯水期生态用水保障、河道栖息地质量、底栖生物多样性等仍有提升空间。实践也表明,仅以交接断面水质作为补偿依据,容易忽略水量调度、生态修复等需要长期投入的工作;同时,单靠上下游双边结算,受地方财力差异和年度波动影响,难以形成更稳定、可持续的投入机制。将水环境、水资源、水生态一体纳入考量,是从“治标”走向“治本”的必然要求。 影响——机制创新推动“清水长流”,群众获得感更可持续 浙江自2017年底率先探索省内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明确“谁保护、谁受益,谁污染、谁补偿”的导向,并已完成两轮实践:第一轮自2018年起从钱塘江干流、浦阳江流域起步,逐步覆盖八大水系,对率先建立机制地区给予500万至800万元激励;到2020年底,全省48对、54个县(市、区)签订协议,协议金额多在500万至1000万元。第二轮自2022年起进一步统一规则、明确范围,协议金额提高至每年800万至2000万元,对跨市建立机制地区给予一次性300万元激励;至2023年底,要求范围内46个断面实现“应签尽签”,八大水系实现全覆盖。 数据体现成效:截至目前,上下游政府间累计结算生态补偿资金超过14.23亿元,省级以上财政安排奖励资金3.1亿元,形成“以补促治、以奖促建”的合力。水质改善更直观——到2025年,全省地表水省控及以上断面优良水质比例达到99.7%,跨区域河流交接断面实现100%达标。机制运行让护水者“有收益”、污染者“有压力”,也让群众在家门口更稳定地感受到水清岸绿、环境更宜居。 对策——三大升级构建流域治理“共同体”与“算账体系” 此次实施意见的重点,是通过制度升级回应跨界协同难、指标偏单一、资金可持续性不足等问题,主要体现在三上: 一是治理单元升级。由过去上下游相邻县区“点对点”协商,转向以流域为整体,由牵头市统筹制定方案、签订协议、组织实施,更强调跨区域统一行动和责任共担。 二是评价体系升级。由“看水质”拓展为“三水统筹”,将水环境、水资源、水生态纳入同一框架,形成“流域生态保护补偿综合指数”。通俗说,不仅看“水清不清”,也看“水够不够”“生态好不好”,推动各地将工作重心从末端达标转向源头治理、系统修复。 水资源上,以“生态流量达标率”等指标衡量河流基本生态用水保障,依托水利部门监测断面开展,强调可操作、可核验;水生态上,浙江已在2024至2025年对130多个国控断面开展底栖动物监测并形成本底数据,该指标也被纳入国家“十五五”地表水评估技术体系,为“以生态状况论成效”提供支撑。 三是资金机制升级。由过去上下游“双边结算”,转向省、市、县三级共同出资的资金池模式,由省级统一核算与结算,提升机制的稳定性、规范性与可持续性,为跨市协同提供更有力的制度保障。 前景——从“治一条河”走向“护一个流域”,以制度促进高质量发展 业内人士认为,随着综合指数评价与资金池机制落地,生态补偿将更有效引导地方把资金投向关键环节:工业源头减排、城乡污水治理、农业面源管控、河湖生态修复、生态流量保障、生物多样性提升等。更重要的是,“流域共同体”治理理念将推动跨区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和协同执法,减少“各算各账”带来的治理内耗。 展望未来,随着监测体系更完善、数据更连续、考核更精细,补偿机制有望从“年度算账”延伸到“全过程管理”,让河湖治理更具前瞻性;群众对美好水生态的期待,也将从“水清”进一步升级为“水活、岸绿、鱼虾可见”的综合体验。

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持续完善,说明了浙江推进流域治理从“看水质”走向“看系统”的转变;从关注“水清不清”,到同时关注“水够不够”“水里生命好不好”,反映出对生态系统整体性的更深入理解。通过建立“三水统筹”的综合评估体系,浙江正探索一条让上下游在保护中受益、在发展中实现共赢的路径,对全国流域治理具有一定示范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