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个事儿,2015年的时候,最高人民法院弄了个立案登记制,按理说出了这事应该不难办,但最近有个在东港法院打官司的哥们遇到了麻烦。他手里有张商业承兑汇票到期了,想找东港区人民法院帮忙追讨票款,结果他把拒绝调解的想法告诉法官,想直接立案,法官愣是拖着没给受理。这就尴尬了,《票据法》规定持票人得在六个月内把权利行使了,眼看这时间就要到了,法院这边还没动静。其实这种情况不光这一个案子,好多地方为了追那个“诉前调解率”,都在那儿磨磨蹭蹭。 咱来扒拉扒拉这其中的门道。从制度上看,现在的“分调裁审”机制虽然能提高效率,但也容易卡在立案这儿。有些法院为了追求调解成功率指标,一上来就想让当事人去调解,这多少会耽误法定的立案时间。再加上有些法院案子多、人手少,审理金融票据案子的经验也不足,自然就容易在审查环节磨叽。还有就是理解跑偏了,把“调解优先”当成了“必须调解”,把当事人自己选程序的权利给剥夺了。 这事儿对中小企业伤害可不小。商业承兑汇票本来就是他们用来融资和支付的工具,要是兑付纠纷不能及时解决,直接影响到他们的经营安全。不仅可能让票据权利过期作废,还会加重资金周转压力,甚至搞出连环债。 站在宏观的角度看也挺糟糕。世界银行评估营商环境的时候,“执行合同”这一项里就包含了司法程序效率的考量。立案环节卡壳了,市场主体对司法救济的预期就会下降,投资信心和活力也跟着受损。 针对这种情况得想点办法了。司法系统得把立案登记制的细则再完善一下。最高法早就说了要接收诉状、当场立案,实践中还得加强监督检查,防止“立案难”又死灰复燃。 还有就是要把诉前调解跟立案的流程捋顺了。调解必须得是当事人自愿的事儿,不能拿拖延立案当代价去强迫人家。有些地方设定了一个合理的调解期限,到期没谈拢就自动转立案的做法挺值得学的。 以后随着智慧法院建设的推进,全流程在线诉讼平台能帮忙看着流程节点和提醒期限,把人为拖延给堵住。等金融数据跟司法数据打通了,票据类案件的审查和立案速度就能提起来。 最后说一句,司法是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立案就是这道防线的入口。不管是搞多元化纠纷解决还是做服务管理工作,都得守住程序公正这道底线。只有依法办事、规范程序,才能让老百姓在每一个司法案件里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