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法庭进驻商场现场调解并当庭履行 两起合同纠纷“就地化解”折射司法便民新路径

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背景下,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近日开展了一场别开生面的巡回审判活动。

12月下旬,该院速裁审判庭法官彭梦奇带领审判团队,将法庭设在辖区内人流密集的商场中,连续化解两起具有典型意义的商事合同纠纷。

首起案件涉及家具行业商铺转让纠纷。

2025年9月,原告刘某与被告温某签订店铺转让合同时,因商场展位实际租金与合同约定存在每平方米25元的差价,导致交易搁浅。

承办法官发现,此类因市场信息不对称引发的纠纷在商贸流通领域具有普遍性。

通过现场释明合同法相关规定,特别是定金罚则的适用条件,促使双方达成退还6000元的调解方案。

第二起案件是预付式消费纠纷。

消费者李某2022年8月购买游泳课程后,因经营者单方面设置"激活费"条款引发争议。

法官组织双方现场核对消费记录,最终确定2500元的退费标准。

值得注意的是,这类教育培训领域的预付消费纠纷近年来呈上升趋势,朝阳区法院的现场调解模式为此类纠纷提供了高效解决样本。

这两起案件的审理凸显三个创新特点:一是突破传统法庭空间限制,将司法服务延伸到商业一线;二是建立"现场调解+当场履行"的纠纷化解闭环;三是通过个案审理发现行业共性问题。

据法院统计,今年以来该院通过巡回审判方式化解的商事纠纷调解成功率达87%,平均审理周期缩短至15天。

法律界人士指出,这种"审判进商圈"的做法具有多重积极意义。

从营商环境建设角度看,降低了市场主体维权成本;从社会治理维度看,实现了矛盾纠纷的源头化解;从司法公信力提升而言,增强了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获得感。

朝阳区法院表示,将持续完善"阳枫"巡回审判机制,计划明年在辖区内主要商业综合体设立10个巡回审判点。

司法便民不是口号,而是实实在在的行动。

长春朝阳法院将巡回审判庭设在商场的创新实践,既体现了司法服务的温度,也展现了新时代人民法院主动作为、服务大局的责任担当。

这种"让审判走向当事人"的理念值得推广,必将为构建更加公正高效便民的司法服务体系提供有益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