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海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海南自由贸易港外商投资条例》,把它交由中新社海口8月1日的电文发布给王子谦记者。王子谦在报道中提到,这个《条例》给海南自贸港在外商投资领域的制度型开放提供了重要保障。海南省通过这项立法,旨在优化外商投资的促进体系、管理服务体制还有环境。 8月1日公布后立即生效实施。《条例》规定要在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还有热带特色高效农业等重点产业上实施更大范围免签入境政策,为外国投资者提供更多便利。此外,《条例》明确了外国投资者可以依法以人民币或者外汇自由汇入、汇出自己的出资、利润还有资产处置所得等款项。海南自贸港还把完善外商投资服务平台建设列为重要任务之一,给外资企业和外籍人员提供投资、工作、生活、旅游、医疗还有养老留学等便利化服务。 为了加强外商投资权益保护,《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对外国投资者的资金汇入汇出进行限制。针对数据跨境流动还有金融领域的支持力度也得到了强化。 新的法规明确了海南自贸港将进一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还有标准等制度型开放范围。 实施特别适用于海南自贸港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是这次新规的核心之一。此外还有逐步放宽或者取消外资股比限制和高级管理人员要求等内容。 在这个过程中要有序推动扩大外资市场准入并围绕种业、海洋、航天、数字还有绿色低碳等领域推进扩大开放。 为了进一步推进对外开放并吸引更多外商来海南自贸港投资发展,《条例》还提出建立健全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管理便利化制度。 与此同时还提出促进外商投资企业研发、生产还有销售等数据跨境安全有序流动并支持外商投资企业与总部数据流动。 此外还有多元纠纷化解机制要不断完善以便为外国投资者提供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途径。 对于金融机构在跨境资金流动自由便利还有投融资汇兑便利化方面的创新举措也得到鼓励并结合了外资企业需求进行具体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