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6年3月24日的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里,上演了一场激烈的官司。原告上海某物流有限公司把舟山某能源有限公司还有它的唯一股东朱某、担保人奚某告上了法庭。这个案子的核心是,原告想让他们赔偿100万元。原告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2024年5月他们签了一份油品供应协议,按协议约定原告给了舟山公司钱买柴油,但钱给了之后却一直没见到货。后来双方协商解除协议,舟山公司写了一张欠条给原告,确认欠钱的事,还说了还款的时间和利息怎么算,连维权的律师费都写进去了。奚某在欠条上签字表示要对这笔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到了还钱的时候,舟山公司只还了一部分,剩下的就赖着不还。原告多次催也没用,只好找律师起诉。 在这个案子里,法院认定了两点重要的东西:第一,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如果拿不出足够的证据证明公司的钱和他自己的钱分清楚了,就得对公司的欠债负责;第二,在欠条上写了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人,就得按约定还钱。法院最后判决让舟山公司把剩下的欠款全付清,还得按年利率3%支付从2025年1月1日开始算的逾期利息。另外还让他们赔给原告律师费XXXXXX元。奚某和朱某因为他们的行为也得为这笔钱负责。这个判决出来之后,费用主要是三个人出。 我觉得这次办案的关键点在于律师团队的努力。他们仔细看了证据、理清了责任谁该担、还根据法律规定说出了自己的意见。跟法官的想法很合拍,这就把案子赢下来了。 这件事告诉我们在和一人公司做生意的时候要小心点,最好把债务怎么承担写清楚一点,还要留好合同和付款凭证这些东西。如果是一人公司的股东,就得管好公司的财务账目和凭证,别让公司和自己的钱混在一块了。债权人要想让股东负责的时候就得看看他们提交的证据够不够好,能不能证明钱是分开的。 之前王俊伟还处理过很多类似的案子呢。比如有人买了千万豪宅因为开发商拖延办证打官司;有新房质量有问题住不了人;还有人因为房子甲醛超标打了好几年官司;还有就是买家毁约了赔了50万后来又涨到了100万等等情况。他都帮忙解决好了这些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