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福建莆田一名骑自行车的老人不慎摔倒,路过的两名初中女生好心帮忙搀扶。谁知老人一口咬定是被她们吓到才摔倒的,转头就把这两个女孩告上法庭,索赔22万元。这笔钱不光包含2万多的医疗费,还有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交警认定这是一起“无接触事故”,老人要负主要责任,而两个女生因为不满16岁骑电动车、不靠右行驶还有转弯不让直走,只能承担次要责任。这件事在网上吵得沸沸扬扬,“2名初中生扶摔倒女子遭索赔22万”很快就成了热搜词。大家看着监控视频里双方连碰都没碰的画面,心里直犯嘀咕。有人觉得这是讹人,也有人替女孩抱不平。面对这么大的争议,《都市现场》请来了有26年警龄、退休后又当了7年律师的江西安喜律师事务所主任陈晓东来聊聊看法。陈晓东明确表示,判责得看两个原则。第一是危险原则。他说老人前面躲了一辆车没事,后面突然出来的电动车挡住了去路,老人要是不躲肯定得撞上去。所以女生的行为跟摔倒有直接关系,是危险的源头之一。至于老人自己操作不当、反应慢才是主要原因,这跟交警的说法是一样的。第二是路权原则。他说大家都得靠右边走,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那两个女生不光没靠边走,进路口的时候也不看路、不开慢点、转弯不让直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都写得很清楚:转弯让直行、没信号的路口要减速让行。这意味着不管是大人还是小孩在路上都得小心点,违法了就得认账。虽然道理讲得清楚,但大家心里的疑问还是没解开。最让人看不懂的是那22万要怎么赔。听说实际花在医疗上的也就2万出头,剩下的近20万全是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误工费得看你耽误多久工作、赚多少钱来算;精神损失费要看错多少、伤多重来定。老人说的这些有依据吗?这钱跟双方的责任比例对得上吗?很多人觉得赔这么多太离谱了,甚至怀疑这是不是故意敲竹杠。咱们不妨来个假设:要是当时骑车的是个年轻人,身体好肯定不容易摔;要是那两个女生没去扶人而是直接走了又会怎么样? 不管怎么说法律层面无接触不代表没责任,但她们的好心也不该被当成把柄。要是动不动就有人狮子大开口索赔22万,大家肯定都不敢扶老人了。这笔钱对普通初中生的家庭来说太重了,根本担不起这副担子。 现在案子还没判完呢,大家都等着看法院到底怎么说呢。咱们希望法院能拿事实说话、按法律办事给出一个公正的结果,把责任和赔偿的界限划清楚回答大家所有的疑问。更期待这能给社会做个榜样:该担的责任一定要担下来;该尊重的善意也必须要给它留点空间。只有这样助人为乐才能继续下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