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儿淋雨”是给全行业敲警钟

最近有个短剧演员在网上爆料,说微短剧行业里的一些乱象都露出来了。事情是这样的,一个剧组为了拍雨戏,非得让一个婴儿在洒水车下面淋着,时间还特别长。当时有人建议用假人代替,剧组居然说这是为了赶时间,就是不肯改。结果孩子一直哭闹不止,场面看着特别揪心。 这个事儿一出,大家都震惊了,又愤怒又无奈。大家不仅怪剧组太没良心,还对整个微短剧行业的操守产生了怀疑。说到底,这事不光是拍个戏那么简单,已经算是违反了好几条规定了。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络视听司早在今年1月8日就发了《儿童类微短剧管理提示》,要求制作方必须保证儿童演员的安全和心理健康。不能让他们超负荷拍戏,更不能让他们演那种会吓到人的暴力、惊悚剧。现在那个剧组居然让一个婴儿在暴雨下受罪,这明显是无视管理要求。 其实咱们国家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还有《广播电视管理条例》,都写得很清楚,要保护孩子在参加文艺活动时的权益。那个剧组的做法简直是拿孩子当道具用,连最起码的专业伦理都没有了,这是触碰了法律红线。 再往深了说,监护人在这里面也有很大责任。作为孩子的保护者,他们有没有好好看看拍戏环境?有没有坚决维护孩子的健康?是被逼着妥协的还是压根就没想过这个问题?监护人的法律意识够不够强,直接关系到能不能给孩子撑起一把安全伞。 “婴儿淋雨”这个事儿就是个缩影,反映出微短剧行业现在野蛮生长的问题。这些年因为门槛低、赚钱快,大家都涌进来了。为了吸引眼球,有些人就不管不顾地搞刺激剧情,根本不管孩子的安全和尊严。 这次广电总局的反应挺快的,专门出了个提示来管这种乱像。这是给全行业敲警钟呢:不管做什么文艺创作都得把人放在第一位,孩子的权益不能随便拿出来换商业利益。 接下来估计监管部门还得加大力度审核备案那些拍儿童剧的项目,该处罚的处罚,还得把保障机制建得更完善些。“婴儿淋雨”这个事件就像面镜子一样,照出了有些人心术不正、急功近利的一面。 文艺创作本来是要传播真善美、正能量的过程里也得有人文关怀和法治精神。保护孩子是全社会的事儿,影视行业尤其得负起责任来。我们希望从业者能引以为戒,把规矩和良心都放在心上;监管机构也得继续盯着点;咱们老百姓也得当好眼睛把不好的行为都曝光出来。只有大家一起努力了,才能让这个行业变得干净、健康、高质量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