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吕世明呼吁构建无障碍建设闭环体系 推动残疾人教育立法完善

问题:从“设施上墙”到“体验落地”仍有差距 《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实施以来,无障碍理念更快进入公共治理体系,社会认知也提升。但在一些地方和场景中,盲道被占用、无障碍卫生间管理缺位、新建项目设施不达标,或出现“能看不能用”等情况仍时有发生。吕世明指出,无障碍并非特定群体的“专用配置”,老年人出行、婴儿车通行、短期受伤人群的日常便利同样依赖它。无障碍建设的质量与可达性,直接反映城市治理的细致程度和公共服务的均等化水平。 原因:标准执行不严、过程缺少闭环、评价机制偏弱 业内人士分析,一些项目之所以出现“有标不依”“建而不管”,主要有三上原因:其一,前端规划设计对无障碍专题重视不够,停留“写进文本、落到边角”;其二,中端施工图审查、现场监理和验收把关不严,问题往往到建成后才集中暴露,整改成本随之增加;其三,后端运行维护与社会监督衔接不足,缺少可量化的评价体系和责任追溯机制,导致设施被占、被锁、失修等问题反复出现。 影响:一次“凑合”造成二次浪费,更可能形成长期隐患 吕世明认为,无障碍建设一旦不规范、不达标,看似省事,实际往往更费钱。设施不好用就会被闲置,之后拆改重建,带来二次投入和额外管理负担。更重要的是,公共空间可达性不足,会直接影响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的学习、就业和社会参与,削弱社会包容性,也不利于扩大消费、释放银发经济潜力。无障碍水平还关系城市形象与营商环境,体现公共治理的精细化程度。 对策:以全链条闭环治理提升质量,以法治方式压实责任 围绕“如何避免无障碍建设走过场”,吕世明提出将无障碍设施纳入社会信用评价体系,推动形成从规划到使用的闭环管理。他建议在项目源头强化专项设计和审核,做到“有专篇、能落地”;在深化设计和施工图阶段引入专项咨询评审与强制审查,守住技术底线;在施工与监理环节严格执行标准,杜绝“差不多就行”;在竣工验收阶段探索引入使用者体验评价机制,让需求群体参与把关,确保“建成即可用、可用且好用”。他强调,新建项目对不达标应“零容忍”,一次不到位带来的拆改不仅增加财政和社会成本,也会给后续管理埋下隐患。 在监督层面,他肯定无障碍检察公益诉讼的治理作用。通过检察建议、督促整改,必要时提起诉讼等方式,以较低社会成本推动问题解决,对“有法不依”形成制度约束。据其介绍,近年来对应的领域公益诉讼案件数量持续增长,显示法治手段在公共利益保护中的现实效果。 在能力支撑上,他提出培育无障碍咨询管理师等专业人才,补齐技术服务短板,为高质量建设提供稳定的人才供给。 前景:以教育与科技“双轮驱动”,推动从“保障底线”走向“赋能发展” 吕世明领衔提出制定《残疾人教育法》议案,认为现行制度层级与覆盖范围仍需完善,更好回应残疾人接受更高层次教育和终身教育的需求。他指出,建设教育强国不仅看总体指标,更要看公平可及的覆盖面;教育的价值不止于救助,更于能力培养,通过教育促进就业与社会参与,实现从“被动扶持”到“主动发展”的转变。 在科技助残上,他强调要避免“成果热、应用冷”。科技研发与产品推广应从需求出发,完善真实场景测试与使用者反馈机制,让技术成果真正进入日常生活,形成可持续供给。随着信息无障碍标准完善、智能终端普及和公共服务数字化转型加快,未来无障碍将从“空间通行”更拓展到“信息获取、公共服务、教育就业”等领域,成为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

无障碍建设的尺度,检验着城市治理的精细度与社会文明的温度。从“有没有”走向“好不好用”,关键在于让标准落实到每一道工序,让责任落实到每一个主体,让监督落实到每一次运行。以闭环管理提升执行力,以法治监督增强约束力,以教育与科技拓展发展空间,才能让每一笔投入转化为可感可用的公共福祉,推动社会更包容、生活更便利、发展更均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