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集中公布87家央企负责人任期激励收入,薪酬管理透明度再提升

2月3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通过官方网站发布公告,集中公示87家中央企业负责人任期激励收入情况。公告显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任期激励收入为86万元,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任期激励收入为24万元。这是国资委首次大规模集中公开央企负责人任期激励收入数据,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根据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有关规定,央企负责人薪酬总收入由两部分构成:年度薪酬和任期激励收入。其中,任期激励收入采取每三年发放一次的方式,与企业中长期经营业绩挂钩。此次公示的数据涵盖2022年至2024年完整任期,涉及能源、交通、通信、金融、制造等多个关键领域的中央企业。 从公示数据来看,不同央企负责人的任期激励收入存较大差异。这种差异主要源于企业规模、行业特点、经营难度以及任期内业绩完成情况等多重因素。能源类央企由于资产规模庞大、经营复杂度高,其负责人激励收入相对较高;而部分处于转型调整期或面临行业性困难的企业,其负责人激励收入则相对较低,反映了薪酬与业绩紧密挂钩的分配原则。 此次大规模公示央企负责人任期激励收入,是国资委深化国企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举措。近年来,中央持续推进国有企业薪酬制度改革,强调建立健全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公开透明的薪酬信息披露,既是回应社会关切的必然要求,也是强化社会监督、规范薪酬管理的有效手段。 从制度设计层面分析,任期激励收入的设置体现了对央企负责人中长期经营责任的考核导向。三年一个任期的激励周期,有助于引导企业负责人树立长远发展理念,避免短期行为,更加注重企业可持续发展和价值创造。同时,将激励收入与任期业绩考核结果直接挂钩,形成了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促使企业负责人在任期内全力以赴完成各项经营目标。 业内专家指出,央企薪酬管理既要体现市场化原则,又要坚持国有企业特殊属性。此次公示显示的薪酬水平,总体上保持了合理区间,既考虑了企业负责人承担的重大责任和工作强度,又体现了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应当接受社会监督的要求。这种平衡体现了国资委在薪酬管理上的审慎态度和改革智慧。 有一点是,薪酬公示制度的建立,将对央企治理体系产生深远影响。一上,透明化的薪酬信息有助于社会各界更加客观地评价央企负责人的工作价值,减少误解和质疑;另一方面,公开监督也将倒逼央企深入完善内部治理结构,优化薪酬分配机制,确保薪酬水平与企业效益、个人贡献相匹配。 展望未来,随着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圆满收官,新一轮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正在全面展开。薪酬制度改革作为其中的重要内容,将继续向市场化、差异化、透明化方向推进。预计国资委将健全薪酬信息披露机制,扩大公示范围,细化公示内容,使央企薪酬管理更加科学规范,更好地服务于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大局。

央企负责人薪酬公示制度的推进,是国有资产管理透明化的实践探索,也是构建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环节。在实现共同富裕的背景下,如何平衡激励约束与公平效率,将成为下一阶段国企改革的关键课题。(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