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山法院审理了一起有趣的案件。话说张女士和王先生这对男女原本只是单纯的借款关系,张女士把37万借给了王先生。后来两人结婚了,过了一段婚姻生活,但最终还是走到了离婚这一步。现在问题来了,那个婚前的借款到底要不要还呢?夫妻两人在这个问题上看法不一,于是就把事情闹到了法院。 法院仔细审查了证据后认定,这个借贷关系是合法有效的。王先生也不否认自己借过钱给张女士。幸亏张女士把借条和相关协议都保存得好好的,否则这事儿可就难办了。法院也解释了一下,哪怕两人结婚了,这借款的性质也不会变,婚姻关系并不能成为不还钱的理由。 王先生还试图把这笔钱说成是夫妻共同投资款来抵消债务。不过法院认为王先生拿不出证据证明这一点,所以没采纳他的说法。最后判决下来了,王先生得把这37万还给张女士加上利息。这次诉讼请求得到了法院的支持,王先生也就不得不还钱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恋爱中情侣之间借钱要弄清楚是借钱还是送礼物。送礼物没问题的话也就算了,如果是借钱那就得把事情写清楚并且保留好证据才好办事。这次如果不是张女士保留了相关的证据,很可能她的钱就打水漂了。 专家也建议大家如果跟对象之间有比较大额的转账最好在转账的时候注明清楚款项性质或者签个书面协议什么的。这样万一以后有什么纠纷也比较好解决点。感情归感情权益归权益两码事啊还是得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比较稳妥点才行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