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年夜人流密集、活动集中,公共空间安全保障任务明显加重。
针对节日期间可能出现的无人驾驶航空器“随意放飞”“闯入禁飞区”“近距离拍摄”等风险,济南市政府近日发布临时管制通告,明确在泉城广场及其周边一定范围内,对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采取阶段性严格管控措施,以降低低空领域安全隐患,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秩序。
问题在于,随着无人驾驶航空器普及应用加速,节庆节点的“观赏性飞行”“航拍直播”等需求上升,与人员密集区的安全底线之间容易形成矛盾。
一方面,跨年夜活动通常伴随倒计时、灯光秀、演艺活动等聚集性场景,区域内人群密度高、现场秩序复杂;另一方面,无人驾驶航空器一旦发生失控坠落、碰撞建筑或人群、干扰应急救援通道,可能引发次生事故,影响公共安全与社会秩序。
此外,个别主体为追求“流量”和“视觉效果”,存在无资质飞行、超范围飞行甚至逃避监管的冲动,进一步加大现场管理难度。
从原因看,低空安全治理面临“使用门槛降低”与“风险边界扩大”的叠加压力。
当前市场上多类型无人驾驶航空器性能差异明显,覆盖微型、轻型、小型乃至中大型等不同等级,续航、载荷、抗风能力与飞行控制水平参差不齐。
在人员密集区域,即便是小型设备,也可能因电池故障、信号干扰、操作失误等导致风险事件。
同时,跨年夜夜间光照条件、风力变化、复杂电磁环境等因素叠加,对设备稳定性和操控者专业能力提出更高要求。
基于此,通过临时空域管制将风险前置、管控关口前移,是在特定时间窗口内实现“可控、可管、可追责”的现实选择。
此次通告明确了管制时段为2025年12月31日14时至2026年1月1日凌晨2时,管制区域以泉城广场片区为核心,并向外延伸500米范围,对应空域实施管制;同时对边界进行了清晰描述,便于公众理解与执行。
更重要的是,通告强调在管制时段和区域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不得实施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并明确公安机关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及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相关法规采取技术防控、扣押物品、责令停止飞行等措施;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过“规则公开—边界明确—责任清晰”的方式,既强化警示效果,也为现场执法提供明确依据。
从影响看,临时管制有助于提升跨年夜大型活动的整体安全系数。
首先,可减少低空坠落伤人、冲撞设施等突发风险,降低现场安保压力。
其次,有助于保障应急处置通道与警用、救援等必要航空或通信保障需求的可用性,避免出现因不明飞行器干扰导致的处置延误。
再次,清晰的规则与执法预期,有助于引导公众将“航拍需求”从核心区域转移到合规场景,推动形成更理性的低空使用秩序。
当然,管制也会对部分合规航拍、商业拍摄需求带来限制,这需要通过提前告知、明确替代方案和加强沟通解释来平衡公共利益与个体需求。
对策层面,临时管制只是节点性措施,更应成为完善常态化治理的切入口。
其一,建议相关部门在重要节庆前加强普法宣传和提示引导,通过政务平台、公共场所提示牌、媒体发布等方式,将禁飞时段、区域边界、法律责任讲清讲透,减少“不了解规定”的违规空间。
其二,强化技术手段与现场巡查联动,对重点区域实行多点位监测、快速识别与及时处置,提升发现和响应效率。
其三,推动合规使用渠道更清晰,例如在不影响公共安全的前提下,探索设置规范化的航拍点位或申请指引,让合法需求有路径、违规行为无市场。
其四,完善联动机制,公安、城管、文旅、应急等部门在大型活动期间形成信息共享与协同处置,提高综合治理能力。
从前景看,低空经济与公共安全治理将长期并行。
无人驾驶航空器在城市管理、应急救援、测绘巡检、媒体传播等领域应用空间广阔,但越是应用扩大,越需要以法治为底线、以规则为框架、以技术为支撑,推动形成“能用、好用、可控”的低空秩序。
跨年夜临时管制释放出明确信号:在人员密集、重大活动等关键场景,公共安全永远优先;对低空飞行活动的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将成为常态。
未来,随着法规体系持续完善、技术监管能力提升以及公众安全意识增强,低空治理有望从“事后处置”更多转向“事前预防”,实现发展与安全的动态平衡。
无人驾驶航空器的安全管理是现代城市治理的重要内容。
济南市在跨年这一特殊时期对泉城广场周边空域的临时管制,反映了相关部门在创新发展与安全防范之间的理性权衡。
这一举措既是对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负责任态度,也是依法行政、科学决策的具体体现。
随着无人驾驶航空器应用的不断深入,建立更加完善的管理体系、形成更加科学的管制规范,将是各地政府部门需要持续探索的重要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