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西岛:景区的管理思维要从“堵”变成“疏”

12月17日下午,三亚西岛景区海滨拍摄点发生了一场不小的动静,因为景区工作人员把一个按网络预约给游客提供旅拍服务的摄影师围住了,非得让人家停止拍摄并且离开。景区方面态度很坚决,说游客拍照只能用他们安排的摄影师,可旁边的游客很不理解,问:“消费者连挑摄影师的权利都没有吗?”现场记录显示,后来执法人员竟然给那个摄影师开了一张50元的罚单,理由居然是“流动摊贩拍照”。游客们都觉得很冤枉,明明是自己买票进来的,想选个喜欢的摄影师拍拍照,这本来就是正常消费行为,景区单方面限制选择的做法真让人看不懂。听说这种事情在西岛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了,外来摄影师要么被赶出去,要么就得交高额费用。 景区管理方给出的理由有两条:一是觉得花大钱打造出来的旅游产品得维护好整体环境;二是认为商业旅拍会占用公共资源,影响其他游客体验。不过法律界的人士说了,景区管理得有合法性才行。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的规定,消费者有权利自己选商品或服务。门票卖出去其实就是签了服务合同的过程,要是没有写在合同里的话,景区随便限制消费者找外面的服务,这就是侵害了法定权利。现在旅游消费升级了,大家都想要个性化的定制化旅拍服务。景区把摄影服务简单看成是占用公共资源的商业行为,分不清正常消费和违规经营的区别,这说明传统管理模式跟不上市场需求了。 这件事虽然是个案,但也反映出了旅游服务里存在的普遍问题。一方面,景区卖了门票赚了钱后又通过限制服务选择来强迫消费,这是损害了消费者公平交易的权利;另一方面,打着“私人景区”的旗号设门槛的做法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值得注意的是执法人员罚那摄影师的理由站不住脚。那个摄影师是在网上接单的,在景区里并没有到处揽客做生意。他和传统的流动摊贩性质完全不一样。简单套用老法规来管新兴的服务模式,说明基层执法在这方面适应能力不足。 解决这种争议需要多方面努力:第一,景区得把服务合同条款完善好,把摄影服务的规矩说清楚。要是真要限制外面的商业拍摄,得在卖票前就明确告诉消费者有什么要求;第二监管部门得赶紧把旅游细分领域的标准制定好;第三景区可以试试更开放的管理方式比如备案制或者划出专门的拍摄区;最后旅游主管部门得畅通投诉渠道及时处理问题。 随着旅游消费从看风景变成了享受体验的模式个性化需求肯定越来越多。景区的管理思维要从“堵”变成“疏”,在维护秩序和促进创新之间找个平衡点。长期来看旅游业专业化和细分化是大趋势。解决三亚西岛这事儿不光是保护几个消费者的权益更是关系到整个旅游业能不能高质量发展。只有建立公平开放的市场规则才能释放出更多的旅游消费潜力。 市场活力来自创新质量来自规范三亚西岛的这起纠纷其实就是旅游业升级过程中制度和需求不匹配的体现。在建设旅游强国的路上既得保护经营者也得维护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既要规范市场又得激发创新考验的是管理者的智慧和担当。只有坚持法治思维和消费者至上才能构建一个健康又有活力的旅游服务生态让每一次旅行都变成美好的回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