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随便给别人当“人情”

7月13日晚上7点多,高新区公安分局反诈中心接到了一个红色预警信号,说辖区内有个叫王某朝的居民正通过银行卡向涉嫌诈骗的账户转大额款项。警察第一时间给她打了电话,可怎么打也没人接。时间一分一秒过去,民警觉得不能等了,赶紧给王某的家人打电话让他们也帮忙劝劝,并开车赶往她最后出现的商务大厦。 在22层找到了王某朝后,民警提出要和她聊聊这笔转账的事儿。一听这话,她的脸立马变得惨白,眼神也四处躲闪。民警心里一沉,感觉这里面的事没这么简单。随后调取了她名下的银行流水单,结果让人大吃一惊。系统显示在短短几天内:她的银行卡单边进账45万多元;涉案3起诈骗案;并且从中非法获利了6000元。面对这些证据,王某朝再也撑不住了,低下了头承认自己明明知道对方用她的银行卡洗钱犯法,还为了贪图这一点蝇头小利把账户租给别人当提款机用。 现在王某朝已经被高新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了,罪名是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在审讯室里她哭得挺伤心,说她以为只是帮个小忙没想到最后把自己也搭进去了。警察借此提醒大家别把自己的银行卡随便送给别人当“人情”。如果明知道别人利用网络搞违法犯罪活动还提供支付结算或者技术支持等帮忙,这就是犯法的事儿。情节严重的最高能判三年徒刑还要交罚款。一定要记住:无论是银行卡、电话卡还是微信支付宝这些工具都不能随便出租出借或者卖掉;守住底线就是守住了自己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