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3月18日,《中国教育报》报道了山东省日照经济开发区实验幼儿园的一项改革实践。该园园长胡宗宝表示,幼儿园把依法保教当成了日常工作,最近他们通过让孩子自己设计“如厕流程图”、参与制定“文明如厕公约”,把“法”的要求转化为了教学实践。这次活动把尊重孩子和培养习惯结合起来,让孩子们在依法依规的环境中绽放笑脸。 在这个过程中,山东省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幼儿园发现了教师高控导致孩子作品整齐却缺乏创意的问题。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幼儿园组织教师逐字研读相关法律条款,并开发出了“三维观察记录表”,帮助教师理解法律背后的教育原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明确提出要尊重儿童人格尊严,倾听和了解儿童意见。 这次实践启示人们要从问题中提炼规则、从经验中建构机制。面对教师普遍反映的如何把握批评幼儿尺度的难题,该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七条提出了要求,把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摆在首位。 为了引导教师在日常互动中建立“合法而温暖”的教育行为模式,幼儿园通过收集真实案例,提炼出了“共情感受—明确规则—提供选择”的三步沟通法,并制作了可视化的“师幼互动指引手册”。 教育部政策法规司指导支持了这一期《中国教育报》的专题报道。华东政法大学和中国教育报刊社共同主办了这次报道。审稿专家包括邹荣和董秀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