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矛盾别闹大,在根子上把事儿平了

湖北荆州沙市区搞了个行政争议多元化解的新法子,实实在在为老百姓着想,也让大家和谐相处。这事儿跟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那套大背景扣得挺紧,就是想让矛盾别闹大,在根子上把事儿平了。 这招儿在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那是玩得挺溜。从2024年5月开始,沙市区人民法院牵头,联合好几个行政单位弄了个行政争议化解中心。这机构挺不一样,它不光是简单的中间协调人,还把法院、司法局还有基层调解队伍都拉了进来,大伙儿信息共享、互相补台。 以前行政诉讼常遇到“案子结了事儿没完”的尴尬。现在不一样了,法院先评估能不能在法院开庭前把问题解决了。碰到杨某跟街道办事处那几年没完没了的行政赔偿纠纷,法院把协调工作往前推,让街道赶紧出面谈,结果诉前就把事儿谈妥了,积案就这么平了。 沙市区这帮人心里有谱,把“如我在诉”这理念落到了实处。案子背后往往是老百姓的具体利益和情感疙瘩。彭某那工伤认定的麻烦事拖了好几年,法院没直接下判决,而是给人社局发了《风险提示函》,点明了法律风险,建议他们主动改个认定结果。这招儿既坚持了监督的刚性,又体现了协商的柔性。 碰到涉及多方利益或者群体性的案子怎么办?张某某他们这7个人因为土地款分配闹上法院,一开始调解谈崩了。法院和化解中心工作人员分头干活:跟镇政府“背对背”交底,指出原来的方案可能违法;再跟村民代表“面对面”聊心、讲道理。 来回磨叽了几轮后终于把平衡点找着了。 一年多跑下来这套机制挺管用,把很多矛盾给捂死在萌芽状态。中心成功解决了50多起案子,实质性化解率达到了44.7%。这不仅省了司法和行政资源的钱和力,也让老百姓对法治政府更信任了。 这其实就是新时代“枫桥经验”在行政诉讼领域的升级版。 司法和行政两方面良性互动后,矛盾化解的事儿就不用非得等到法院最后判决这一环了,直接往社会治理前端推。 荆州市沙市区这个做法给全国提了个醒:机制创新能聚合力、司法为民有温度、精细调解能破难题。 这路子不光是为了把案子结了让人服气,更是为了完善治理体系和现代化治理能力。 它是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一块儿推的好例子。 沙市区人民法院和湖北荆州沙市区行政争议化解中心的探索就给全国其他地方树了个好榜样。 沙市区法院通过这些努力把基层社会治理往“少讼无讼”的高层次带了带。 这就为营造和谐稳定的环境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