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姜成龙这个法官接到了一个很棘手的案子。郑某跟贾某是同村的邻居,郑某在地里干活的时候,贾某家那堵好久没修的墙突然倒了,把他给砸伤了。经鉴定,郑某伤得挺重。两人一开始商量赔钱的事儿,但怎么也谈不拢,最后只能把官司打到了德惠市人民法院民事第一审判庭。姜成龙仔细看了看卷宗,觉得贾某作为墙的主人和管理人,没法证明自己没责任,所以得赔钱给郑某。最后法院判贾某赔38387元。案子虽然判了,但真要让对方掏钱执行起来却挺难的。姜成龙没急着把案子移交给执行庭,他知道光靠强制手段可能会把矛盾搞僵。他想了个办法:在执行前先做做思想工作。他找了贾某和郑某两个人谈心。跟贾某讲清了法律上的厉害关系,如果不赔钱就会被列入失信名单或者限制高消费。跟郑某说清楚执行也有个过程,别把人家逼得太急。在他苦口婆心地劝说下,两人心里的疙瘩解开了。贾某也想通了,愿意把钱拿出来给郑某。这次38387元现金当场就付清了,双方还互相道了歉。这下邻里关系也恢复了。德惠法院准备以后继续推广这种审执一体化的做法,把问题尽量在前面解决掉。 高航把这件事报道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