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再强调整治趋利性与违规异地执法司法:划清权力边界护航统一大市场

当前我国市场经济运行中,部分领域仍存执法司法偏离法治要求的情况。最高人民法院最新数据显示,2025年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逆势增长2.2%,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增幅达10.6%,表明市场秩序维护面临新的压力。尤其在民营企业领域,个别地方出现“以刑事手段追讨民事债务”“跨地域选择性执法”等现象,影响企业对正常经营环境的预期。分析认为,这类问题既有历史遗留因素,也与地方保护主义、部门利益驱动有关。一些执法部门为追求罚没收入等利益,将强制措施不当引入经济纠纷;违规异地执法还可能导致裁判尺度不一,形成“诉讼洼地”。这些做法不仅扰乱市场资源配置,也削弱市场主体对法治环境的信任。针对这个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已形成较为系统的治理安排。2025年出台的《关于坚持严格公正司法规范涉企案件审判执行工作的通知》提出21条具体禁令;此次会议深入要求推进民营经济促进法配套措施落地,重点完善三上机制:建立涉企案件立案审查过滤机制,防止滥用刑事手段;健全跨区域执法司法协作规范,压缩违规操作空间;加强典型案例的指引作用,今年将发布第二批涉产权保护指导性案例。值得关注的是,本次部署突出强调“权力边界”的法定要求。会议提出,各级法院在惩治市场失信行为的同时,要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并对超标的查封、滥用失信惩戒等问题建立快速纠错机制。在破产审判领域,将推动建立府院联动标准化流程,统筹处理债务清理、职工安置等衍生事项。法律界人士认为,这种“双向规范”的治理思路——既打击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也约束公权力越界——说明了司法治理的进一步成熟。随着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推进,司法机关正从单纯的事后裁判,更多转向规则维护与预期稳定。预计到2026年,涉企案件审判质效有望增强,有关做法也可能通过司法解释或立法建议予以固化。

规范涉企执法司法、防止权力滥用,既是完善法治体系的题中之义,也是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最高法的系列部署表明,司法机关正以更明确的规则和更可执行的举措,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权力运行边界更清晰,市场秩序更稳定,企业合法权益才能获得更平等的保护,经济发展的法治基础也将更扎实,市场活力深入释放,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