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兼副主席王勇一审被判死缓

中新社北京7月8日发消息,记者张素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打听到,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这天在开庭时公开宣布了判决。曾经担任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兼副主席的王勇被判处死缓。法院认定他犯了受贿罪,判了他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同时剥夺了他的政治权利终身,还没收了他全部个人财产。至于他在案里的赃款赃物以及利息,都依法给了国库,没到齐的钱还要接着追讨。 翻翻公开资料就能发现,王勇是1971年3月出生的四川泸州人。他是在2024年1月被官方通报查处的,没过多久,到了7月又被开除了党籍和公职。他在这期间被指出干了很多坏事,比如搞政治攀附、投机钻营、交结政治骗子、搞权钱交易、违规持股还有干预市场经济活动等等。 法院审查后查清了情况:从2007年一直到2023年,王勇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帮别人揽工程,收受的财物总共折合人民币2.71亿多元。当时他在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政策法规处当处长,后来又当了民航贵州安全监管局党委书记和局长,还有贵州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这些要职。 法官认为他的行为属于受贿犯罪。他拿了这么多钱数额特别巨大,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特别重大的损失。不过呢,他归案后提供了其他重大案件的线索而且查得出来都是真的,这算是立功了;还有他在受贿里有未遂情节;他如实交代了罪行,主动坦白了办案机关还没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态度也好还积极退赃;赃款赃物以及利息也已经追缴了一部分回来。因为有这些可以从宽处罚的法定和酌定情节,所以法院决定对他不立即执行死刑。 听说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今年5月15日公开开庭审理了这个案子,王勇在庭上表示自己认罪悔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