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调解院墙倒塌纠纷获赔38387元

德惠市人民法院民事第一审判庭庭长姜成龙处理了一桩因为院墙倒塌引发的纠纷。当事人郑某和贾某是同村邻居,有一天郑某在田里干活,贾某家的院墙突然倒了下来,没等郑某躲开,就砸伤了他。经过鉴定,郑某的伤构成了伤残。双方多次谈赔偿,但因为分歧太大一直没谈拢。郑某没办法,就把贾某告到了法院。法院认为贾某作为院墙的所有人和管理者,没能证明自己没过错,所以得承担赔偿责任。判决下来后,法院判贾某赔郑某38387元。 这个案子没拿到钱不算完,得让这钱真正交到郑某手里才算结案。案件生效后没直接转给执行部门去抓钱,而是让法官姜成龙来想办法解决。他知道农村邻里关系微妙,光靠强制执行容易得罪人,反而让双方更难和解。姜成龙决定自己出面做点工作。他先联系贾某,把道理给讲清楚:法律规定了必须还钱,不还的话可能会被列入黑名单、限制消费甚至拘留。他也告诉郑某多给对方点时间缓冲。在姜成龙的努力下,双方的情绪缓和下来了。贾某后来想通了,决定自己掏钱赔偿。 最后在姜成龙的主持下,双方冰释前嫌。贾某当场把38387元现金交给了郑某,郑某点完钱收了收据。事情就这样解决了,不用去查封扣押对方的财产。德惠法院准备以后继续深化审判和执行的一体化协调机制,把矛盾化解在前面。(高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