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基层法律援助工作如何实现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
沁水县司法局以一场暖心回访给出了实践答案。
2月6日,该局副局长丁晓东带领法律援助团队,走进多位受援群众家中,通过面对面交流、点对点服务,将司法关怀延伸到案件审理之后。
此次回访活动源于对法律援助工作短板的清醒认识。
以往工作中发现,部分案件虽已办结,但受援人仍面临执行落实、法律咨询等后续需求,传统"坐等上门"的服务模式难以精准捕捉群众实际困难。
为此,沁水县司法局创新推出"办案+回访+帮扶"的全链条服务机制,通过主动上门、定期走访,打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
回访过程中,工作人员重点聚焦三大维度:一是核查案件执行情况,确保裁判文书确定的权益落到实处;二是评估服务质量,收集当事人对程序规范性、服务专业性的评价;三是延伸法律帮扶,对群众反映的新问题现场答疑解惑。
据统计,本次回访共梳理出5类共性问题,主要集中在劳动报酬追索、赡养纠纷执行等领域,均已建立专项督办台账。
这种"走出去"的服务模式产生了多重积极效应。
从受援群众角度看,不仅获得持续性的法律支持,更感受到司法机关的温度与担当。
78岁的张姓老人表示:"没想到官司打赢后,干部还专门来家里问情况,心里特别踏实。
"从社会治理层面看,通过前置化解矛盾风险,有效减少了重复信访和衍生诉讼。
数据显示,开展上门回访后,当地法律援助案件满意率提升至96%,较上年同期增长11个百分点。
着眼长效机制建设,沁水县司法局已制定《法律援助回访工作规范》,明确将回访范围扩大至全部民生类案件,要求每案必访、每访必记。
同时创新"回访+"模式,整合普法宣传、心理疏导等多元服务,使单一的案件回访升级为综合性的法治帮扶。
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重点加强回访成果转化,建立"发现问题—分析研判—系统改进"的闭环机制,让每起案件都经得起时间和群众的检验。
法律界专家指出,这种主动延伸服务的实践,体现了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法律援助领域的创新应用。
随着《法律援助法》深入实施,各地正在探索更多便民举措,而沁水的实践为经济欠发达地区如何盘活有限司法资源、提升服务效能提供了有益借鉴。
法律援助制度是保障困难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制度安排。
沁水县司法局的这一创新举措,不仅提升了法律援助的服务质效,更重要的是体现了司法部门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人民满意为标准的工作态度。
将上门回访制度化、常态化,既是对法律援助工作的完善,也是推进法治建设、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的具体体现。
这种做法为其他地区的法律援助工作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值得进一步推广和深化。